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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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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by  藤井树








内容简介:


在网路上写作九年,出版十三本书,因为发表作品的媒介是网路,所以,他自称为「网路写手」。
很多人好奇他的生活,也好奇他的工作如何进行。
但,不就是这样吗?一部电脑,一颗脑袋,一包菸加上一壶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装啤酒,他就能在萤幕前一坐好几个小时。
不过,只是坐在萤幕前,是写不出什麼好东西的,所以他还得经常出去到处晃晃,多看事情,多听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写事情。
总之,车子要加油才能跑,写书的人要多看才能写。而他已经待在同一个地方太久了,所以他想换个地方。
在网路上浏览租屋讯息时,他看见「二十坪大,两房一厅,一间厕所而已,租金不会太贵。」这行字的最後还有补充:「租到你就福气啦!」
就这样,他离开高雄,来到台北,住进暮水街46巷15号3楼,认识有著一头大波浪卷发的邻居,上个月情人节才分手的前女友打电话来约他一起吃饭……发生在暮水街的一段故事正在展开。



    换个地方
或许很多人好奇我的生活,
同时也好奇我的工作如何进行。
但,不就是这样嘛?
一部电脑,一颗脑袋,一包菸加上一壶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装啤酒,我就能在萤幕前一坐好几个小时。
如果金萱跟啤酒够多,我还能坐好几天不出门。
不过,只是坐在萤幕前有东西能写吗?
抱歉,答案是没有的。所以我还得出去到处晃晃。
晃晃的好处是可以多看事情,多听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写事情。
要晃晃的地方不一定要太远,有时候骑脚踏车五分钟就能到的地方就能让你想到一些很棒的题材。
但有时候可能要搭飞机到地球的另一边去看看那些金法碧眼的白种人到底都在干些什麼。
总之,车子要加油才能跑,写书的人要多看才能写。
而我已经待在同一个地方太久了,所以我想换个地方。
虽然我的书上并没有摆上我的照片,不过有时候走在路上还是会被认出来,吃饭的时候或是看电影的时候,搭捷运的时候或是逛街的时候。通常把我认出来的人只是想要个签名,不过也曾经发生想跟我要电话或想跟我一起看电影的。
通常我只能笑笑地回应说:「抱歉喔,我可能没办法给你我的电话。」、「抱歉喔,我比较习惯自己一个人看电影。」然后用比平常走路快两倍的速度离开现场。
坦白说,这样的事情我甚至还没有习惯,就算我已经写小说十年了。
为什麼我会被认出来?因为时常接到一些采访通告或是节目通告,报章杂志上偶尔会有我的报导,又因为长得一点都不好看,我的朋友阿忠说我看起来就像是“超级路人六号”,我问他为什麼还要加个六号?他说这听起来有一种很先进的感觉,这是一种夸奖,表示我看起来像一个很先进的路人。
所以,会被认出来的原因就是「有个在网路上写小说的家伙长得非常路人。」
嗯,就是这样。
是的,我是一个写小说的写手,发表的媒介是网路,所以我自称网路写手。请注意,是写手,不是作家。作家这个头衔我根本没资格被冠上
开始写小说的第一年,那是一九九九年,我还是个学生。我还记得我最初最初下笔的当时,我并不是想写小说的,我只是想把我当天机车摆在诚品书店门口却被拖车大队吊走的事情写下来,却莫名其妙的写了八万多字。
当时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神经病,机车被吊可以写八万多字,那交到女朋友不就可以写八百万字?不过后来交到女朋友之后,我并没有因此写了八百万字,因为我在想,如果我真的写完了八百万字,那我大概会变成其中一个八百壮士。
既然已经写了这麼多,那就替这八万多字取个名字吧。於是我把这篇「看起来像小说」的东西取了个名字,叫作《用被吊的机车换了一个你》。
那个时候有很多人在网路上贴小说,刚好我就是每天在上面看小说的阿呆,我心想,既然都已经写了一部小说了,那就贴贴看吧。所以我试著把《用被吊的机车换了一个你》贴到上面去。
在BBS(一种较原始的网路介面,称为电子布告栏)上发表小说必须先注册并且替自己取个昵称,为此我伤脑筋了好几个小时。我想取个有诗意的名字,像是女诗人「席慕蓉」,她的名字就一整个很诗意。但想了一想,太诗意又觉得不够俐落;所以我想了几个俐落的名字,例如「瞬」或是「彦」之类的。但这些看起来又觉得不够帅气;所以为了帅气我又挣扎了几个小时,想了「我很帅」或是「帅到脸歪」………
最后我放弃了。
我随便想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当做昵称,因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的小说人气很差,浏览率很低,我也不用担心昵称太特别会被别人记得。
我的昵称取作阿尼,这也成为我后来的笔名。为什麼要取阿尼呢?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尼尔”,但尼尔太拗口,所以我改成阿尼。
发表的结果在预料之中,人气破到不行,浏览率低到像是台股嘣盘的指数一样。当时我还自我安慰地说:「大概是篇名取得不好,用机车换一个女主角,感觉像是在援交。」
於是有一天晚上,我又来到网咖,习惯性地连上BBS,然后很熟练的在每一个讨论区来回穿梭并浏览著讯息。接著,我深呼吸一口气,想了一个小故事,想说几千字就把它写完吧。
结果这一写又写了八万多字,天啊!又是八万多字!
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所以这一次我对取篇名非常的用心,我替这八万多字取了名字,叫做《我不会写小说》
大概是名字取对了,大家对这个篇名有兴趣吧,我的小说浏览率开始上升,然后就有出版社在网路上写信给我,「阿尼,我们想帮你出书。」出版社说。
「帮我出书?!不可能吧?哪来的诈骗集团?」这是我当下的第一个反应,然后我不加思索地把信件删除了。
但是在《我不会写小说》还在网路上一集一集慢慢贴的时候,我不时接到不同的出版社寄信想跟我约时间谈出版事宜时,我不禁开始怀疑:「这是真的吗?我是在作梦吗?」
然后你就会看到一个人坐在网咖的某个角落,用拳头猛捶自己的脸,或是用打火机烧自己的手,因为他正在测试这到底是不是在作梦。
抱著姑且一试的心态,我挑了那几封邀请出版的信件的其中一封来回覆,这封信来自「美克马尼出版社」,写这封信的人是一位很漂亮的大姐姐编辑。会挑这封信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大姐姐当时写最多夸奖我的作品的好话。
签约那天,天气很好,傍晚时分我站在出版社大楼的楼下发呆,一直在犹豫著该不该上去丢脸?这一犹豫就是一个小时,等到天都黑了我才鼓起勇气按下电梯。
电梯按下之后,脑袋里就一片空白了。
一份合约摆在我面前,我仔细地读过一遍之后,没想什麼就签上了我的名字。我当时心里想著,美克马尼出版社敢替我出书,他们要背负的损失肯定会比我大,既然如此,我何必担心出版社把我卖了呢?
不过那天晚上,我就陷入一种懵懵迷惘的状态,不知道为什麼的,这个状态一直持续了好久好久。我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我不会写小说》。书出版的时候,我的头发只有0.5公分长。为什麼只有0.5公分?因为我已经去当兵了。
人家说男生当兵会变笨,这句话是真的。所以我那懵懵迷惘的状态在当兵的时候还在持续。
现在回头想想,当这个生命的大转折出现的时候,我竟然没有太大的反应。或许我在这件事情上从来没有期待,也或许我真的压根就是想著「我没有出第二本书的命」,所以我没有太大的反应,坦白说,我也没有什麼兴奋感,当我在书店里看见我的书摆在架上的时候,我还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唉呀!糟糕!还那麼一大叠都卖不出去,完蛋啦!」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那年是两千年,二十一世纪的开始。不知道是我祖上积德,还是我的家人有烧好香,或者是我每个礼拜都会扶老爷爷跟老奶奶过马路的关系,那份合约之后又有新的合约,新的合约之后又有新的合约,就这样一份一份合约不停地签下去,我就这样写小说写了八年。
*我:「为什麼出版社的名字叫美克马尼?」*
编辑:「Makemoney。」
我:「………」
PS:以上笔名、书名与出版社名皆为虚构,请勿到书店找寻。
距离我出上一本书的时间,已经四个月了。或许四个月听起来好像不是太长的时间,不过对一个以写书当职业的人来说,就好像自己炒自己鱿鱼四个月一样,而且失业的四个月当中,如果硬是要把时间分配表拿出来画一个统计图的话,那麼最长的那一条应该是“睡觉”。
每个人一天以睡觉八小时来算,一天睡掉了三分之一。四个月算成去尾数的大整数就是有一百二十天,那我一共睡掉了四十天。
这个算法非常老套我知道,因为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有人提出一个「以一个人能活六十岁来说,那一共睡掉了二十年。」但我的重点不在这句话是什麼时候什麼人说的,而是在这「睡掉二十年」上面。
我想你们都没有清楚地去想过,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或许很多人会说那麼长的时间被睡掉了真的很浪费,但我的看法可不样。
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乐惬意的事情呢?这表示这辈子有二十年是没有知觉的,是绝对自我的。如果常做一些美梦的话,那二十年的日子换来一些美梦何尝不好?在没有造成其他人的伤害与无伤大雅的前提之下,人本来就过得快乐一点比较重要,不是吗?
所以当我还在努力地做著美梦试著让自己过得快乐一点的时候,如玉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新的写书计划,我擦掉流到一半差点滴在枕头上的口水,然后嗯嗯啊啊地支唔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如玉是我的编辑,她当我的编辑已经八年了,这段时间真可说是她美好的青春。掐掐手指算了一算,她大部份二开头的岁月我都参与到了,当一个女人这麼黄金的岁月用在为另一个男人出了十三本书,她的怨念恐怕会比日本鬼片里的贞子还要深。
「啊?几点啦?」接起电话,我有些恍惚地说。
『下午两点。』如玉非常清楚地回答。
「唔?我好饿。」我一样躺在床上,摸了摸肚子。
『嗯,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的声音好冷静。
「我等等该吃些什麼呢?」我说。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说。
「上次我去一家牛排馆吃牛排,他的牛排好老。」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这麼说。
「你要不要介绍我一家好吃的牛排馆?」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依然这麼说。
「什麼?新稿子牛排馆?这是啥鬼子牛排馆?谁敢去啊!」我大叫了起来。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如玉还是依然这麼说。
「啊……」我吐了吐舌头,以为我幽了如玉一默,「哈哈,不好笑吗?」我说。
『你觉得呢?』
「我觉得还不错呀。」我又乾笑了几声,给自己的幽默捧个场。
『新稿子什麼时候要交?』她像唱片跳针一样地在重覆这句话。
坦白说我不知道该怎麼还她这些年的青春,她的怨念到底该怎麼平复些我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她还算是个很善良的人,她并没有拿著鞭子坐在我书房里的电脑旁边盯著我写新的稿子。听说日本某些红透半边天的漫画家,他们的编辑会拿著超大根藤条跟在他们的绘图桌旁盯著他们完成进度,还会不时练习挥棒动作。
为了让我交出新稿子来,如玉从来没有用过可怕的方法,她总是会客气的问我,当我摆烂的时候,她还会这麼说:『为了我在你身上投注的青春,写部好小说来回报一下嘛。』对,她会这麼说。
不过通常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情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啊!不不不!我是说,我对於把青春还给她这件事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能把青春还给另一个人呢,你说是吧?
很多读者曾经写信问我,要写一部好小说有多难?拜托,这难度跟登天差不多。
好小说的定义实在是模拟两可、众说纷纭,每个人对好小说的见解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对美丑的定义不同。很多人觉得侯佩岑很正,很多人觉得林志玲很美,把她们当成小说来比喻的话,她们就是两部大多数人都喜欢的小说。不过还是会有人觉得吕秀莲是正妹,就是那个自称是英文老师但英文却很破的什麼“通尼欠”的,这个我就不予置评。
把前面的说法代入,有人觉得我写的小说是好小说,那我的作品就可能是侯佩岑或林志玲,但也有人觉得我的作品不堪入目,那我的小说对他们来说就是吕秀莲。
所以写出好小说为什麼跟登天一样难?因为好坏不是「写的人」去决定,而是「看的人」去评断。
前些日子,我正在为了新的作品该写哪些更精彩的故事使它变成一部好小说而苦恼著。
苦恼这样的事情其实当下的心理状态是很紧绷的,就像我说的,因为好不好不是由我决定,所以我能做的只有尽全力去写更精彩的东西,然后让读者来评断好与不好。
但当时我想不到更精彩的故事,独坐在自己的电脑桌前,我已经发呆了好久好久,当下我想过用我的右手一把抓住我的头发,然后用力地朝墙壁砸下去,可能会砸出一个新的灵感,那麼一部旷世钜作就诞生了。
但实验结果彻底失败,因为我没绑住我的左手,所以我的左手下意识地去挡在墙壁上,於是我的头砸在我的左手上。
「我的左手受伤了,没办法打字,能不能晚一个月交稿?」电话里,我这麼跟如玉说。夜里十点,HBO的强档影片刚好播到一半。
『哈哈哈!』如玉笑了三声,然后我就被挂电话了。
有一天晚上,我还是一样醉生梦死地在网路上乱晃,一旁的电视里,洋基队正在被游骑兵队无情地宰杀。就在我不忍心再看著洋基一分一分地掉而别过头去时,我的朋友阿忠打电话来,我们聊了好一会儿。
阿忠是我认识了好多年的好朋友,他看起来像个粗人,但他有非常文静的一面,他总会在我出书的第一天就到书局去买一本我的书,然后在第一个晚上就把书看完,有时候他会打电话告诉我他的心得,有时候则不。
我总是告诉他别买我的书,我可以自己送他一本。但他说身为朋友连这点小事都不捧场,那朋友也不用当了。
这天晚上,他跟我聊到小说题材的问题,他说他有一些事情想用小说的叙述方式自己写写看,问我要怎麼拿捏用字遣辞的尺度。
「如果你有时候故事写不出来了怎麼办?」他问。
「我………」我思考了一会儿,「目前为止是还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说。
「这麼强?」
「不是强,这跟强不强没关系,我觉得我有把一件无聊的事情写得很有趣的天份。」我解释著。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收集很多无聊的事?」
「对。」
「然后把它变成有趣的事?」
「对,用我脑袋里的想像力去加工。」我说。
「所以无聊的事对你来说很重要?」
「发生在我周遭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那对我来说是补给品。如果我是一棵树,那麼这些事就是让我继续长大的养份。」
「那如果你没有那些无聊事了怎麼办?」他问。
「你说到重点了,最近我就是找不到有力的无聊事。我想再写一部好看的小说,我脑子里的资料库有很多无聊事,但我总觉得那些无聊事不够力,我的脑袋加工不出好故事。」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什麼不够力?」他说。
「那只是我对无聊事的等级分别而已。如果普通无聊事可以在我脑袋里加工出七十分的好故事,那麼有力的无聊事可以在我脑袋里加工出一百分的好故事。」我试著用最简单的方法解释给他听。
「那你之前都怎麼做?」
「到处找啊!」
「怎麼找?」
「就是离开这张我一直坐著发呆的椅子,去另一个地方,随意做些事情。」
「哪些地方?」
「什麼地方都可以。」
「像是…………去看电影?」
「对。」我边说边点头。
「像是…………去散步?」
「对。」我点头点得更用力了。
「像是…………去旅行?」
「对对对。」
「那你去看过电影了吗?」他问。
「全部看光光了。」
「那散步呢?」
「已经散到我整个人都快散了。」
「那旅行呢?」
「我已经旅到换那些地方来旅我了。」
「那…………………………」他拉了好长的音,然后接著说「……………搬家呢?」
*对啊!搬家!我怎麼都没想到?*
隔天我很快地上网找了一间房子并且留下联络电话,张贴租屋资讯的人在他的张贴布告上面写著:
「好房子等你租,好房东等你认识。好的房东带你上天堂,坏的房东带你住套房。我要出租的套房就像天堂,那我是好房东还是坏的房东咧?」
他的布告上面就只有写这样,其他的任何介绍都没有。我还得把滑鼠滚轮往下滑才能看见那小小的房屋资讯。
这个人的逻辑有问题。他在第一句话说自己是好房东,然后在最后一句话问你他是不是个好房东。而且他在房屋资讯的最后写上了一行字:「不会太贵喔!租到你就福气啦!」
我猜这个房东平常应该不是住在地球。
我接到房东的电话是两天以后的事了,他说他这两天不在,所以没上网看回覆,然后他把地址用简讯传给我,简讯里面提到那附近有一间家乐福,时间约在下午两点半,要我准时去找他看房子。
房东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中年先生,应该有五十岁了。不过当我见到房东的时候,他看起来只有四十多岁,感觉是个有威严的老师或是军人一样。
我开著车子从高雄上台北,带了几天的换洗衣裤和简便的行李,延途还到台中的东海大学附近买了腌芭乐吃,但是这芭乐不太乾净,在新竹的休息站我拉肚子拉到一脸惨白。
下台北交流道时是下午一点半,照著房东给我的地址,我花了二十分钟找到那间家乐福,然后我停好车子,开始找确切的地址。
这间房子在一条小溪旁边,离捷运走路大概五分钟,不过这五分钟的路必须经过好几条巷子,所以还真不好找。我花了半个多小时在附近晃了好几圈,就是找不到房东所说的地址,所以我拨电话请房东来捷运站带我。
几个弯几个拐之后,房东指了指一栋看起来有十楼高,其实只有六楼高的公寓大楼,而他的房子在三楼。
这栋公寓比较特别的是,它是楼中楼的设计,所谓两房指的是其中一间房间在屋子里的楼上,走上楼梯就是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柜,另一间房间在楼下,有个独立的门,里面有张小床和一张桌子,楼梯下来向后转就是厨房,面对厨房的左后方就是洗手间。
当你转头背对楼梯的时候,你会看见一大片的落地窗,但有窗棂隔成六大块。落地窗外面没有阳台,窗帘是很普通的浅绿色,跟窗户外面的小山丘的颜色有些落差。当你站到窗边去,那条小溪看起来就在你脚底。而你所站的地方就是客厅,客厅里除了一张很孤单的沙发,什麼都没有。
「那张沙发是上一个房客留下来的,他说太重了他不想搬了。」房东在我看著那张沙发的时候说。
我看著窗外的小山丘和小溪,闭上眼睛仔细地感受周围的宁静,深呼吸一口气之后,「这里好安静啊。」我说。
「这里别的没有,就是安静啦!」房东语带骄傲的说。
不过话才刚说完,我就听见巨大的达达声,从声音的来处看过去,是一栋正在兴建的公寓大楼。
「那个………」我指著那栋还在盖的大楼,想问问房东是否知道它何时完工。
「哪有盖房子不吵的啊?」房东没好气的说著。
「呃,不…我的意思是,房东知道它什麼时候盖完吗?」
「我又不是建设公司老板,我怎麼知道?」
这个房东说话真够直的。
「呵呵,我不是那个意思啦,因为我的工作比较需要安静,所以我把安静作为第一个选择的条件。」
「你是干什麼的啊?」
「我帮出版社写一点东西的。」我不希望透露我的身份,低调一些比较好。
「你是记者啊?」房东问。
「不不不,记者是为报社写东西,我是为出版社写东西。」
「都行啦。」
「那房东您打算租多少呢?」
「二万二。」房东说。
顿时之间我以为有地震,听到这个数字差点站不稳。
「房东,二万二有点多耶,这等於是空屋,什麼都没附啊。」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如果真的要租的话我还得买些家俱跟电器,那也是一笔钱罗。」
「我没说有多便宜啊。」房东说。
「可以您在网路上写的是“不会太贵”啊。」
「二万二有很贵吗?」
「不便宜啊!现在经济不景气,二万二真的有点多……」我继续接著说「而且你还说租到会福气啦!这个价钱对我来说不太福气耶。」我学著周润发的语气说著。
「那是我儿子替我登的,我不知道他写什麼福气啦。」他也学著周润发的调调。
「那能不能便宜些呢?」
「你要便宜多少?」
「我最多只租半年,坦白说我只是要换个环境写点东西,半年后我就走了,但是我愿意一次把房租缴足,可不可以看在我一次付清的份上算便宜些呢?」
房东想了一想,「半年太短了,那你租一年,我算你二十万。」他说。
换我想了一想,「那可以包水电跟网路费还有第四台吗?」我说。
房东又想了一想,「包水电跟网路和第四台可以,一年二十五万。」他说。
换我又想一想,「二十五万可以,那要多附我洗衣机跟电视还有冷气。」我说。
房东再想了一想,「要附你洗衣机电视跟冷气可以,一年三十万。」他说。
换我再想了一想,「一年三十万可以,你还要送我多住三个月。」我说
我们这样一来一往不知道几次,后来以一年二十万包第四台不包水电兼借我一台洗衣机成交。
在准备签约的时候,房东坚持要在当天就拿到钱,但因为时间已经接近银行关门的三点半,於是我请房东留下银行帐号,我明天一大早就去转汇给他。不过房东终究是上了年纪的社会人,社会经验丰富,他坚持要我至少拿出三万块才愿意把钥匙交给我并且答应签租约。
为什麼他坚持三万块呢?因为如果我明天没有一次把钱都汇给他,这样他至少保证先拿到一个月以上的房租,而且有一个月的时间把我赶走。
「不好意思啊,因为以前的房客有一个欠了我两个月的房租没给还连夜搬走,所以我现在都很小心谨慎。」在我到7-11领钱给他的时候,他这麼说著。
「嗯,没关系。」我点点头。
「你说你是在帮出版社写东西的?」房东一边写著租约一边问我。
「嗯,是的。」
「写什麼?」
「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说。」
「小说?」房东看了我一眼,笑了一笑说,「很厉害喔。」
「不不不,」我挥了挥手,「都是一些休闲用的小说,不是什麼大作,所以一点都不厉害。」
「你有笔名吗?」
「有,笔名叫作阿尼。」
房东一听,停笔又看了我一眼,「阿尼?你就是那个南方四贱客里面每一集都会死掉的阿尼?」
「呃………不是,」我脸上出现三条线,「此尼非彼尼。」我说。
「喔。」房东淡淡地应了我一句。
「不过依房东你的年纪,知道南方四贱客算很厉害了。」我微笑著说。
「因为我儿子女儿他们常在看。」他说。
这时房东把笔递给我要我在租约上签名,我仔细地看了看合约之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你可别签阿尼啊。」他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
房东离开前把钥匙和一份合约还有他的银行帐号交给我,就转身下楼了。
这时我听到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从我的对面那一户里传出来,这铃铛声有规律地响著,但长度不定,有时候长,有时候短。
「大概是对面养了宠物吧。」我心里这麼猜测著。
我走进自己未来一年里的新家,把门关了又开开了又关地习惯一下这道门的声音,然后走到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小山丘,翻开手里那本租约,上面写著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十一日。
「暮水街46巷15号3楼………」我兀自念著地址,再看了一看脚下流过的那条小溪,再看看慢慢西沉的太阳,心想,这条街的名字还真是名符其实。
*这条街的名字好听,可惜的是没有这条街。* 你好,邻居
我从来不曾认为我会是个欣赏大卷发女孩的男人,
一直以来,我都是喜欢直发的。
直到这天晚上,我走在她的后面,
看著她大卷的发尾随著步伐的前进而跳动著,
我想跟她说,她的发型很好看,
但是我不想在认识她的第一天就吓著人家,
所以我只说了改天可以请我帮忙,
如果有搬不动的东西的话。
她说好,笑著说好,在公寓门口。
然后转头,用很轻盈的脚步拾级而上。
我到IKEA买了一些简单的家俱,又到了灿坤买了电视跟DVD放映机,然后跟他们约好时间送到暮水街的新家。买完东西之后看看手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回到暮水街找了一家小吃店,点了碗鲁肉饭跟蛋花汤,还切了一份猪耳朵,这时店里的电视正在播著立法院的闹剧,听我旁边那一桌客人的对话,我想他们应该是偏绿的。
我的晚餐,便在那两位客人的高谈阔论还有电视里蓝绿的恶斗之下一口一口的吞完了,吃得一点都不舒服,还好桌上那本杂志的封面拍了一个很漂亮又露出乳沟的模特儿稍微让我的坏心情平复一点。
回到新家没多久,我听见垃圾车来的声音,看了看手表,原来这里的垃圾车是八点半来的。我走到落地窗旁边,往巷口看去,垃圾车停在巷口,一群人手上大包小包往垃圾车上面扔。
然后「碰碰」的几声巨响,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从我的门外传来,我赶紧开门一看,一位小姐呆站在我的门口,她的脚前方是一台已经摔破的电视机,她的后面是这天下午传来一阵阵铃铛声的门,而那串铃铛挂在一只小猫身上。
我看了看已经摔破的电视,再看一看她,她说『对不起,吓到你了。』
「喔!没有没有,你没吓到我,」我笑了一笑,「不过玻璃都破了,你没事吧?」我说。
『没事,还好没压到脚。』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但是你的电视坏了。」我指著电视说。
『它本来就坏了,我是要把它拿去丢掉,今天有资源回收车。』她说。
这时她的小猫走出门外,她用脚挡住小猫的去路,『乖女儿,不能出来!』她看著那只猫说,然后用脚把她的“乖女儿”移回屋子里。
「这电视很大,你搬不动吧?」我依然指著电视。
『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她笑了一笑,『不过我只成功移动了五公尺。』
「你要拿去丢是吗?」我蹲下身子,「我帮你搬吧。」说完我就把电视搬了起来。
『喔!谢谢你,』她说,『那能不能请你等一下,我还有一些垃圾要丢,我们一起去。』
「喔,好。」我点点头,她转头跑回屋子里。
然后我先把电视再放回地上,用脚把一些玻璃碎片踢到一边去,她的小猫依然好奇地瞪著大眼睛站在门口看著,她在里面一直喊著『乖女儿,不能出去喔!』,不过只听得到声音,看不见人。
没多久她就拎著两包垃圾出来了,『谢谢你喔!』她又说了一次谢谢。
「不客气。」我说。
然后我搬起电视机,她走在我前面慢慢下楼,还不时回头问我能不能看得见楼梯,我要她赶快先下去,不然我如果不小心手一滑,她就要变成机下亡魂了。
还好当兵的时候有操过,不然一部旧型的三十二吋电视可能有二三十多公斤重,肯定路还走不到一半手就没力了。
她拎著两包垃圾走在我旁边,还一直很紧张地问我『要不要帮忙啊?要不要帮忙啊?』我因为搬得有点喘,手又很酸,又一边要搬电视一边要对她摇摇头,一整个很忙。
终於资源回收车到了,环保局的人员也过来帮我把电视丢上去。
『谢谢你帮我搬。』她看著我笑著说。
「不客气,你刚刚已经谢过了。」
『为了答谢你,我请你喝饮料好了,你要喝什麼?』她指著大概三十公尺远的7-11说。
「不用了,小姐,这只是个小忙。」
『请杯饮料也只是个小回报啊,喝可乐好吗?』她说,然后就转头往7-11走去。
我有点拗不过她,「嗯,好吧,可乐好。」我说,然后跟在她后面。
我从来不曾认为我会是个欣赏大卷发女孩的男人,一直以来,我都喜欢直发的。直到这天晚上,我走在她的后面,看著她大卷的发尾随著步伐的前进而跳动著。
然后她走进7-11,我并没有跟进去。我只是站在外面等,然后点起一根菸。
没多久,她拿了两瓶可乐出来,把其中一瓶递给我,『你今天刚搬来吗?』她问。
「是啊,下午才决定要租的。」我接过可乐,并且打开喝了一口。
『房东有没有很骄傲地跟你说「这里别的没有,就是安静啦!」这样?』她学著房东的语气说。
「耶?」我惊讶著,「你怎麼知道?跟我同一个房东吗?」
『嗯,是啊,』她喝了一口可乐,然后继续说,『原本你那间是我朋友住的,不过他搬走了,房东还请我帮他找新房客。』
「那我们以后是邻居罗,还请多多指教。」
『你好啊,邻居。』她看著我笑著说。
「你好啊,邻居。」我说。
走回家的那一小段路上,我们没有再有其他的谈话,她走在我前面不远处,我则是故意走在她后面看著她的头发。我想跟她说,她的发型很好看,但是我不想在认识她的第一天就吓著人家。所以到了公寓门口,我只说了改天可以请我帮忙,如果有搬不动的东西的话。
她说好,笑著说好,在公寓门口。然后转头,用很轻盈的脚步拾级而上。
当我们都到了三楼,她用她的钥匙开了她的门,我用我的钥匙开了我的门,她突然转过头来说:『对了,我叫小希,你呢?』
「啊!」突然我不知道该怎麼回答,我在我的真实姓名和我的笔名之间不停地犹豫著,就这样我呆了五秒钟。
『你忘了你的名字吗?』她笑了出来。
「喔!不!不是,」我解释著,「我只是在……嗯……没事,我叫阿尼。」我说。
『阿尼?就是那个南方四贱客里每一集都要死一次的阿尼?』
「…………」,我脸上又出现三条线。
我在暮水街的第一个早晨,是在一阵咚咚咚咚的噪音当中度过的。附近正在兴建的那栋大楼,早上八点准时开工,我是一个很浅眠的人,当工地传来第一阵打地桩的声音时我就已经张开眼睛了。
其实我本来也是一个会睡死的人,不过不知道为什麼,当兵时刚进新训中心就变得浅眠,一点点声响都可以轻易地把我吵醒。直到下部队之后,我的同袍都用一个听起来有点气势的外号称呼我……
「忍者,你又醒啦?」我的同袍说。
就因为我真的很好叫醒,每一次岗哨轮班,我的上一个班要叫我起床时,通常都不需要走到我的床边,他只要走进寝室让我听见脚步声我就醒了。不过还好我没有起床气,也没有睡眠失常引起的忧郁症,不然我大概早就在部队里举枪自尽了。也因为如此,今天隔壁的小希她出门时下楼梯那高跟鞋和地板的碰撞声,我也是听得很清楚。
『乖女儿,不可以出来,乖,快进去!』她在关上门之前还在忙著赶猫。
宜珊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好拿著面纸在撮成球状。为什麼要撮成球状呢?因为工地的声音太吵,我没办法专心写我的小说,於是我想把面纸撮成球状,然后塞进耳朵里。
宜珊是我的女朋友。嗯……应该说是前女友。我们在上个月分手了,原因嘛……以后再说。
跟她认识那一年是我出版第八本书的那一年,她是一个记者,跟我约了一个专访。专访当天聊得很开心,一点都不像在访问的那个死板的样子,在专访完之后,她隔天下午打电话给我,问我喜不喜欢吃牛肉。
「?????」←这是我当时听到这个问题的反应,电话这端的我一头雾水。
『你喜不喜欢吃牛肉?』她又问了一次。
「何小姐,这个问题跟昨天的专访有相干吗?」我好奇地问了一下。
『不相干啊。』
「那你问这个干嘛?」
『你先回答我嘛。』
「喜欢啊,我很喜欢吃牛肉。」我说。
『那好,谢谢你的回答。』说完她就想挂电话。
「唉唉唉!等等。」我赶紧阻止她。
『嗯?』
「你不是要告诉我为什麼要问这个很突然的问题吗?」
『因为我的星座运势告诉我,今天会有男生约我去吃牛排。』她说。
「这跟我喜不喜欢吃牛肉有什麼关系?」
『我在想你会不会是那个请我吃牛排的男生啊。』
「………」←这是我当时的反应。
『你还在吗?喂?』
「在……」
『为什麼不说话?』
「因为我在想这是哪一个星座专家说的星座运势。」
『想这个干嘛?』
「我想去告诉他,他真的非常不准。」我说。
不过后来我还是自打嘴巴了,因为我真的请她吃牛排,就在那天晚上。不过我有告诉她这招是女生使用限定,男生绝对不能用,否则可能会被秒杀。
『其实星座运势说我今天所有的计划都会失败,要找出问题的症结。』吃牛排的时候,她说。
「所以跟吃牛排完全无关?」
『对,完全无关。』
「不过星座运势那种屁话就不用去多看了,看那个根本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去看看奇摩笑话。而且那些运势说的一点都不准,你看,你计画著要我请你吃牛排,不也成功了?」我说。
『你不相信星座吗?』
「我什麼莫名其妙的神鬼论、星座论、八字论、紫微论都不相信。」我说。
『其实我也是。』她说。
「既然如此,你为什麼还知道你今天的星座运势?」
『因为我公司每一个楼层的电梯门口都有电视,那是让你在等电梯时防无聊的。上面会播一些电影预告或是今日新闻重点,还有股市跟星座运势。』
「所以你是等电梯时看到的。」
『嗯,是啊。』
「那『今天会有男生请我吃牛排』这招是你自己想的?」我说。
『是啊。』
「你可以去当星座专家了,这样你都掰得出来。」
『我的星座运势我自己掌握。』她说。
「喔?那你掰这个干嘛?」
『因为我想“真的”认识你。』她说。
工地的打地桩的声音暂停了一下,我把撮好的面纸球放在一旁,宜珊在电话里问我最近过得好吗?我有点心酸。
其实我们没有分手太久,大概一个月的时间而已。但是分手之后的每一分钟都会被自动放大到像一个小时,於是一天就像一年,一年就像一辈子。但我们都已经三十岁了,把三十套入年纪的话,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所以我们都较能控制某种情绪,就算伤心也会尽量压抑。
「很不错呀。」电话的这头,我坐在地板上,靠著墙壁说。
『那就好。』她说。
「你呢?」我问。
『还过得去。』她说。
这就是两个失去对方的人会有的对话,词不达意不打紧,重点是看似关心的对话内容其实是两个人分手后的陌生,已经让自己不知道该跟对方说些什麼了。问你最近好吗,其实只是想知道你还有没有在呼吸,当你礼貌性地回问他「那你呢?」,他给你什麼答案其实都不重要,因为他好不好都已经与你无关。
『在写新书了吗?』
「嗯,是啊。」
『你的上一本书很好看。』她说。
「是吗?你有看?」
『嗯,我前几天看完的。』
「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是不会看我的书的,为什麼这本书你却看了?」
『因为……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她说。
「啊,对,我都忘了。」
「今天不用跑新闻吗?」
『昨天值晚班,现在才刚下班而已,想问你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为什麼要找我吃饭?你一个晚上没睡一定很累了,去睡觉要紧吧。」
『我还睡不著,你不想跟我吃饭吗?』她说。
「我很乐意,但我恐怕没办法答应你。」
『为什麼?』她的语气有些惊讶。
「因为………」
『你不方便说话吗?那我就不打扰了。』她打断了我的话,然后继续说,『如果你身边有其他人的话。』
「不,没有,」我点起了一根菸,「你误会了,我身边没有人,我没办法答应跟你一起吃饭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并不在高雄。」
『那你在哪呢?』
「台北。」
『你去台北干嘛?有工作或演讲吗?还是访问通告?』
「都不是,我想我会在这里住一年。」我说。
『住?』她更惊讶了,『你要住台北?为什麼?』
「我想换个居住环境,或许对写作有其他的帮助。」我说。
『所以,你短时间不回高雄了?』
「嗯,是啊。」
『那好吧,改天再找你了,如果你回高雄的话。』
「嗯,好。」我说
然后我们沉默了一会儿,这样的沉默我不喜欢。
『那……你回高雄的话,会打电话告诉我吗?』她问。
「我不知道,或许吧。」
『那我上台北的话可以找你吗?』
「看情况吧。」
『如果我请假到台北去玩几天,可以住在你家吗?』
「再说吧,我想。」
『你知道我今天的星座运势是什麼吗?』
「不知道。」
『我今天的星座运势是:任何人都很难去拒绝你的要求。』她说。
「那这个星座运势一点都不准。」我说。
*这一方:最近好吗?*
*另一方:嗯,还好,你呢?*
*这一方:嗯,还可以。*
*但其实好与不好,都与对方无关了。*
日本有一部漫画非常红,到后来还拍成电影,叫做《死亡笔记本》。那是在叙述一个天才少年,有一天在路上捡到了死神的笔记本,然后他发现了它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后果,便开始拿它来杀掉一些罪犯或是坏人。
阿忠说他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能想到这种故事的人真是天才,甚至他还幻想会不会真的有人捡到死神的笔记本?
然后我问他,如果哪一天,他在路上看见一本笔记本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张仟元大钞,他会捡哪一个?
「我会捡千元大钞。」他得意地说,「谁知道那本是不是真的死亡笔记本啊?」
「就算那真的是死亡笔记本,你也没有那个头脑使用它。」
「为什麼?」
「因为如果是我,我会连笔记本跟千元大钞都一起拿回家。」我说。
这部电影是我跟宜珊一起去看的,在电影还在进行中时,我就已经有一些想法了,等到电影结束,步出电影院时,我很认真地在想,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死亡笔记本,那会不会有相遇笔记本呢?
如果一个人要怎麼死亡是注定的,那一个人会遇到什麼人也是注定的吧。
我因为在网路上写文章,所以遇到如玉。我因为出书有点名气之后接受杂志跟报纸的采访,所以遇到宜珊。我因为要从高雄搬到台北,所以遇到房东。因为搬到暮水街,所以我遇到小希。
至於怎麼遇到阿忠的,就当做是个错误吧。
如果一个人该遇到谁都是注定的,那会不会有一本相遇笔记本呢?我想像著那上面记载著日期,记载著天气,记载著什麼样的地方,什麼样的背景,主遇人是谁,被遇人又是谁,他们说了什麼话,然后会发生什麼事……………
会不会发生爱情?会不会在一起?会不会分开?会不会再也不会再相遇了?
我把这些想法告诉宜珊,她笑了一笑说我果然是个适合写小说的人,因为联想力超强。
这大概就是我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当我站在一个车水马龙的路口,来来往往的行人匆匆,一个接著一个地在面前闪过。然后我的视线锁定了三点钟方向的一个男生,还有九点钟方向的一个女生,他们现在正在同时等著红绿灯。男生可能正在发呆看著对街,女生可能正在低头看著自己的高跟鞋。等到行人绿灯一亮,三点钟方向的人群往九点钟的方向前进,而九点钟方向的人群往三点钟方向走。
三点钟男生与九点钟女生会不会因为彼此的这个交错,就改变了生命中往后的每一个故事?
然后尽管他们只是从我面前走过,什麼事也没发生。但我的脑袋里已经在替他们写故事了。三点钟男生可能会因为一边发呆一边走路而擦撞九点钟女生,或是九点钟女生可能会因为高跟鞋的鞋跟断了而侧跌在三点钟男生的身上………
故事就这样开始走下去了。我的联想力只是因为一个很普通的画面就得已无限延伸。
这就是我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宜珊说我果然适合写小说。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跟一个写小说的人在一起,我总觉得写小说的人有时候会活得很故事。』宜珊这麼告诉过我。然后我问她,为什麼会跟我在一起?她说她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像我一样的男孩子,『但是你并没有,你实际的那一面跟写小说的那个你并不住在一起。』说完之后,她笑了一笑,然后接著说,『虽然是这样,但这也不表示我在称赞你,因为你的思想虽然成熟地像个男人,但心里面的那个你却像个孩子。』
她说她跟我在一起之后,发现我对事情的看法独特,我的观念正确,我的待人处事得宜,但我却时常不小心流露出不想长大的那一面。
「不想长大……的那一面?」我不太明白地问。
『是啊,就是不想长大的那一面。』她点点头。
「能不能举个例子。」
『好,我想一下…………』她咬著右手食指,思考了一会。
『你明明就已经到了出席正式场合该穿著西装的年记,却一直以来都是T恤牛仔裤。』
『你明明就该对一些小朋友的玩具感到幼稚无聊,却曾经在公园里面找小朋友猜拳,只为了谁赢谁就可以玩荡秋千。』
『你明明就到了该对时事和政治有情绪反应的年记,却被我发现你只是拿著原子笔在报纸的陈{哔-}照片脸上画乌龟。』
「还好你没有说我已经到了该认真交女朋友的年记,却只会躲在家里看A片。」我开玩笑地说。
『你这种年记了还会看A片?』她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会,」我骄傲地说,「我电脑里有30G的A片,要不要烧几片给你?」我说。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们不曾吵架,不曾有过争执,当她生气的时候,我会安静地听她说。当我压抑不住脾气的时候,我会告诉她我在想什麼。
我们有良好的沟通,有培养了很久的默契。一直到她开始注意到我的部落格,我才发现她的眼神里总会有些失落。
我的部落格浏览量百余万,以一个出版人来说,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太少。我时常在上面发表一些文章,除了对近期新闻的一些看法,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观察,或是一些发牢骚的鸟文章,其他的都是我的小说。
我的部落格每天都有人留言,绝大部份都是鼓励我跟支持我的,只有某些莫名其妙的神经病认为我的部落格浏览人数很高所以来贴一些广告。
「减肥圣品,让你光是坐著就能瘦二十公斤。」干,这是直接拿菜刀来割吗?
「经济不景气,在家工作让你月入数十万!」这是啥?躺著赚吗?
「让你订单接不完!加入○○部落格广告,让你财源滚滚。」干!原来这些就是你贴的!给我滚!
「日本最新AV女优空降版DVD发售中。」………嗯………这个我会参考一下,啊……不!我是说,我会直接删除……
我曾经问过宜珊,为什麼看了我的部落格之后,她就会变得有点奇怪。但她总是转头笑笑地看著我,然后说:『哪有?』
其实有,真的有,只是她没有说。
*没有说的问题,通常很严重。*
搬到暮水街的第二天,我徒步把方圆数百公尺的地方都走过一遍,熟悉一下环境,主要是要了解哪里有便利商店;哪里有小吃店;哪里有我家牛排;还有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多远。
为什麼要去找公园呢?因为我很喜欢散步,通常散步的最佳地点就是公园。公园里空气好、安静、而且绿意盎然,虽然有时候会被狗追。
我在离住处走路大概十分钟距离的地方找到一家卖脚踏车的店,它的橱窗里摆了一部很漂亮的脚踏车,我一时好奇走进去问了问老板:「请问,那部脚踏车多少钱?」我指著那漂亮的脚踏车说。
「那部啊,十九万。」老板语气很平静的说。
「十……十九万!?」我惊讶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这车它会唱歌吗?」我说。
「那是一部好车啊!」老板说,然后他就走到我旁边来,拉著我的手臂走到橱窗旁边,然后他很仔细地介绍了那一部车,他说那车有二十段变速,奈米碳纤维的车身,「奈米听过吧?碳纤维听过吧?这两个加起来有多轻你知道吧?」然后他继续说了很多很专业的名词。
「老板,你说得很专业,很好,但是我听不懂。」我说。
「听不懂没关系,把它买回家,骑上去就知道了。」
「我想我并不需要一部十九万的脚踏车。」我摇摇头,有点冒冷汗的说。
「其实这不是一部脚踏车,而且请不要叫它脚踏车,它真正的名称是城市休闲车,因为骑上它你就会觉得很休闲,一点都没有骑脚踏车的疲累感。一部好的脚踏车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脚踏车可以让你住病房…………」老板又霹雳啪啦说了一大堆。
「呃……那我宁愿选择住病房,可以吗?」我说。
最后我买了一部非常便宜的几千块的捷安特,老板说我很有耐心听他介绍城市休闲车,所以送我一个脚踏车的铃铛。
「这个铃铛是非常好的铃铛,用不锈材质做的,不像以前的铃铛,如果被雨淋到或是被水弄湿之后没多久就生锈,然后就被锈卡死没办法发出声音。一个好的铃铛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铃铛可以…………」
「…………」
没等老板说完,我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赶快骑著新脚踏车离开。骑了一阵子之后我心里还在想,为什麼这个老板这麼喜欢让人上天堂呢?
中餐时间已到,我随便选了一家饭馆解决。其实本来我是想去吃我家牛排的,但不知道为什麼那间我家牛排不只客满,外面竟然还有大概二十个人在排队。
我选择的那间饭馆是一家快餐店,主要是以卖便当为主,我叫了一个鸡腿饭,老板娘说我可以从菜橱里选三样菜,然后我看了一下菜橱里的菜,只有三样。
我说要在店里吃,她却把它包成便当。我心想包成便当也无妨,带著到公园去吃也不错。
中午时分的公园没什麼人,应该说是完全没有人,只有一只被便当的香味引来的狗。我选了一张比较乾净的公园椅坐了下来,一边吃便当一边跟我眼前的那只狗说话。
它是只看起来很健康,只是有点瘦的白狗,身材普通,大小适中,眼神无辜地像一只小海豹,尤其是我在啃鸡腿的时候,他就像快要掉眼泪一样地看著我。
「你别这样看著我的鸡腿,从来就没有海豹会吃鸡腿的,你知道吗?」我说。
「………」它依然无言地看著我。
废话!它当然是无言地看著我!如果它真的说话了,我大概会吓得当场尿裤子。大概是被它盯著看太久,害我少了一些食欲,我把还剩一半左右的便当放到地上让它吃,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面纸擦擦嘴。
在我要骑上脚踏车离开时,它叼著那根鸡腿骨跑过来跟著我,我停下来,它就跟我停下来,我一骑动,它就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只有一个便当,你别跟著我。」我说。
「…………」
「我唯一的一根鸡腿骨你也已经吃掉了,不要跟著我。」
「…………」
「你不能跟著我,我不会把你带回家养的。」
「…………」
它当然什麼也没说,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一直摇著尾巴看著我。
我把车子伫好,然后捡起地上一根树枝,「你看著,记住这跟树枝喔,记住喔,我要丢出去罗,你要去追喔!」我很认真地对著它说,然后很用力地一丢。
它很快地跑去追那根树枝,我也很快地骑上脚踏车离开公园。
然后我骑著脚踏车,找到我的存款银行,把还欠房东的十七万汇给他之后,我在银行的骑楼接到IKEA的电话,他们说找不到暮水街,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IKEA的人刚把我的东西送齐之后没多久,我就接到灿坤的电话,而当时我正在组合我的小沙发。灿坤的人说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灿坤的人把我买的家电送齐了之后,我继续组合著我的家俱,没多久后我又接到房东的电话,他说他买了一部中古洗衣机,并且请中古家电行送过来给我,但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等我把所有的家俱通通都组合好,还有所有的家电通通都摆好位置并且插上电时,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三月只是春天的开始,天黑得很快。为了让房子通点风,我不只没关上大门,同时也打开了落地窗,这时隔壁的小希刚好回来,看见我坐在地上收拾著那些家俱和家电的包装箱。
『嘿!阿尼,你把房子整理好了啊?』她说。
「对啊,今天我买的东西都送过来了,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整理这些东西。」我对她笑了一笑说。
她把头探到我的屋子里面看了一看,『你弄得很好呢!』她点点头说。
「嗯?还好啦,都是现成的东西,IKEA买一买,找个地方摆一摆,也就差不多了。你要不要进来坐一下?虽然没有什麼咖啡或是高级红酒招待,不过我有纯吃茶。」我说
『不不不,』她摇摇头说,『我等等还要去上课,改天再来你家作客。』
「上课?」我不明所以地问。
『喔,只是上瑜伽。』她说。
「瑜伽?」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依你的条件不需要上瑜伽呀。」
『喔不!』她笑了出来,『我都胖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她说。
「你谦虚了。」
『你过奖了。』
过了几秒钟,她像是想起了什麼似的,『啊哈!看样子我得送你一个小东西,欢迎你当我的新邻居。』她说。
「不不……」我站了起来,挥著手说,「不用送我东西,我没有缺什麼。」但是我一边说,她一边打开她的房门,『别客气,那东西不用钱的,是我无聊的时候看工艺书做的小东西而已。』说完,她的房门也打开了,照惯例,她的乖女儿又戴著铃铛冲出来了。
『你等我一下!』她回头对著我说,然后俐落地伸出右脚挡住她乖女儿的路,『不行!你不能出去!』她像个在对女儿训话的妈妈一样地说著。
没多久她就拿著一个黄色的毛衣线织成的小袋子出来,大概一个手掌大小的袋子。『这个送给你,』她说,然后把小袋子递给我,『我从来就没织过东西,所以我的手艺很差,你看,』她指著袋子的右下方,『我还把它织歪了。』她吐了吐舌头,笑了一笑。
「喔!」我看著她指著的地方,「它歪得刚刚好,反而有设计感。」我说。
『真的吗?』她笑得更开了,『这真是好安慰的一句话。』她说。
「谢谢你送我礼物,我想我该回送你一个东西。」我说。
『不,不用了,你只要不嫌弃这个小礼物我就很开心了。』
「一点都不嫌弃,我已经在想要怎麼使用这个袋子了。」我说。
那天晚上我骑著脚踏车出去吃饭时,经过我家牛排,我的天,又是客满而且外面有很多人排队的情况。
我包了一个酢酱面和一个蛋花汤回家,还到7-11买了一个可以黏在墙上的3M无痕吊钩。我在那黄色小袋子上面别了一张纸,写著“阿尼的信袋”,然后把吊钩黏在门上面,吊著那个小袋子。
「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信袋啊!」我心里这麼想著。
*IKEA,好地方。*
一天晚上,我正在思考著下一部小说的故事架构,我一直想用很少很少的出场人物来写一部很好看的小说,就像电影《浩劫重生》一样,汤姆汉克斯自己一个人就演完了电影里五分之四的部份,剩下的五分之一才有其他的演员出现。就更别说其他的演员的戏份远远比一颗破烂排球还要少很多。(连女主角海伦杭特都一样)
当然啦,一个故事的组成,得先由故事背景开始著手去思考。《浩劫重生》之所以能用最少的演员演出一部最好看的戏,最主要的是它的故事背景是类似鲁宾逊漂流记,在荒岛上的生活当然不会需要用到大量的演员。
但是我想挑战的就是用最少的出场角色,来写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不过一直以来都只停在「很简单的小说,很少很少的角色,很好很好的情节」这个思考上,却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小说背景与思考方向。
正当我还在想著该写些什麼的时候,阿忠突然登入MSN,於是我用MSN跟他聊了起来,我告诉他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写的一个故事。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阿忠,你听我说,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写一部很简单的小说,登场角色只有两个,而且为了确保只有两个角色出现,所以故事可能必须发生在一个荒岛上。为什麼一定要荒岛?因为荒岛没有其他的人烟,这样就能确定不会有其他人出现。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不会有当地土著或是食人族或是大脚怪吗?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没有。就算有我也不会写出来!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喔!然后呢?那个岛在哪里?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那个岛在地球上。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会交代那个岛的位置?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对。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好。你继续说。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故事的开头是这两个人一起开著游艇出游,原本一切都非常顺利,却在接近傍晚的时候误驶入一个正在转变成强烈飓风的暴风圈。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OK。我先问一下,这两个人是一男一女?还是两个男生?还是两女?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目前是偏向一男一女的设定。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这表示他们是情侣罗?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不管他们是不是情侣,反正他们就是一男一女。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喔!好,你继续说。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然后暴雨和狂风让他们饱受折磨,在历经好几个小时的惊涛骇浪之后,游艇因为无法支撑住大浪的撕扯,终於断成两截,而两个人也就穿著救生衣在海面上漂流,一直到天亮。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干!这暴雨狂风有点唬烂!最好是能让游艇断两截啦!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为了精彩度,故事就要这样设定,请你尊重我的创意好吗?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是是是,对不起,我错了。那为了故事的精彩度,要不要在他们漂流的时候加入一条会追杀他们的鲨鱼?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干!你脑袋进水吗?人在海里被鲨鱼追还能活吗?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抱歉抱歉,我忘了。你继续。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他们幸运地存活了下来,并且飘流到一个荒岛上。为了继续活下去,他们开始在荒岛上生活,并且在荒岛最大的平地上用石头排列出「Help」的字形,期待有飞机经过可以看见。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那他们是不是也该烧一些狼烟之类的?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烧狼烟干嘛?战争吗?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排那些石头只有飞机看得见啊,如果是经过的邮轮就看不见了,所以要烧狼烟。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你说的有道理,我会把这个狼烟加进去。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嗯,这样比较合理,你继续说。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然后好几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一架飞机飞过,他们开始怀疑这座岛的上方并不是任何一条飞机的航线,所以才会没有飞机飞过。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好绝望的感觉,然后呢?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他们开始有了在这个岛上终老的体悟与打算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喔?所以他们会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你不要想那麼快!他们会先把房子盖起来,至少要先有一个地方可以挡风遮雨。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然后盖好了之后,准备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还没有要生小孩啦!他们至少要先种植一些果菜,不然每天都吃海里的生物,肯定会海产中毒的。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种完了之后,准备生小孩?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干!你不要一直生小孩好吗?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生小孩有戏看啊!这是为了故事的精彩度著想!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那个以后再说。总之,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并且有了要在那里过一辈子的认知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这样从一开始看下来,故事很无聊耶,好像没有什麼引人入胜的环节。然后你又不生小孩,这样出场人物就少了,少了出场人物,故事情节要转弯要编排的地方就很少。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你说的有道理,那不然再多加一个从海上漂来的人好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可是你不是说故事设计在荒岛上,就是不要有漂来的人吗?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那………那漂来的那个是死人好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是死人的话你写他干嘛?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对啊!那我都说不要多出角色来了,你一直要生小孩干嘛?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你有毛病吗?一男一女在荒岛上,每天除了打鱼跟打屁之外,最好是不会亲亲抱抱摸摸啦!荒岛又没有7-11可以买保险套,最好是不会怀孕啦!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说不定那个女的很丑,那个男的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最好是一个很丑的女生还会有人用游艇载她出去玩。就算她真的很丑好了,那荒岛上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你敢说此时能把持得住?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干!不管啦!反正他们没生小孩就对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干!有没有生我又没差!你坚持不多角色也可以,起码你的结局要很好看吧!说说看你的结局是什麼?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最后的结局是他们两个发现一个山洞,他们鼓起勇气走进山洞里,是生是死留给读者们自己去想,也就是说,我只写出结局的情况,而结局中的结果让读者自己去发展。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那你会怎麼写?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在一片漆黑的山洞中,只听见两人一阵惨叫,并且发出巨大的声响。」这是那部小说的最后一句话。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干!零分!有够难看!等你决定要生小孩之后我们再来讨论!
阿忠说完这句话就下线了,可见他非常地希望这两个人能生小孩。不过我是很认真地希望在不要生小孩的情况下写出一部简单的小说。
看来这部小说要写出来很难。
跟阿忠聊完MSN,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这时隔壁的小希来按我的门铃,我开门之后,她脸上堆满笑意的问我:『我要去买红豆汤加芋圆,你要吃吗?我可以顺便帮你买回来。』
在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麼,她的笑容好像有电流,直接通过我的心脏。
*我可以把前面那个故事写出来,并且命名为《阿尼飘流记》吗?*
就在梅格莱恩骑著脚踏车,放开双手,双眼紧闭脸朝著天空,似乎在享受著类似天使飞翔的感受,但再过一下子就会被一辆大卡车撞死的时候,我的门铃响了,是小希买了红豆汤加芋圆回来了。
『你在看什麼?』她把红豆汤加芋圆递给我,并且看著我的电视说。
「一部车祸片。」
『车祸片?』
「啊,不,我说错了,是一部爱情片。」
就在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卡车来了,梅格莱恩就变成天使了。
『这部片叫什麼名字?』
「X情人。」
『咦?』她思考著什麼似的说,『这名字好熟。』
「嗯,就是你在想的那一部。」
『啊!』她很用力地想著,『就是那个谁……那个谁演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点点头。
『什麼瓜?』她没听清楚。
「不,没事。」我说。
『这部很悲耶。』她指著我的电视,稍稍皱著眉头说。
「是啊,非常悲。」
『你爱悲剧片?』
「嗯,」我又点点头,「我爱悲剧片,也爱红豆汤加芋圆。」我说。
她笑了出来,说我很爱耍嘴皮。我拿了红豆汤的钱要给小希,她对我摇了摇手,『下次换你请客』,在开门进她的房子之前,她回头这麼对我说。
我又被一道电流穿过身体。
其实X情人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每当电影台有重播的时候,我就会放下选台器,然后乖乖地把它看完。
其实会让人放下选台器的电影很多,尤其是周星驰的电影。
当你看见萤幕里面,吴孟达对著周星驰说:「人家是黑社会。」周星驰说:「不,你是娘娘腔。」吴孟达又扭扭捏捏地说:「不是~人家是黑社会~」周星驰又答说:「你是娘娘腔的黑社会。」吴孟达又扭妞捏捏地说:「不是啊~我是黑社会~我是金牌杀手~」
其实你知道下一句周星驰就会说:「OK!你是金牌杀手,但也是娘娘腔的金牌杀手!」但你还是会把它看完,并且大笑出来。
或是你看见唐三藏被至尊宝请进屋子里,并且对著至尊宝说:「你知不知道什麼是当当当当当当?」至尊宝说:「什麼当当当啊?」然后唐三藏就说:「当当当当当当当,就是………」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开始唱起来……
「Onlyyou,能伴我取西经,Onlyyou,能杀妖和除魔,Onlyyou能保护我,叫螃蟹和蚌精无法吃我,你本领最大,就是Onlyyou……」然后暂停了一会儿,至尊宝想接话,但唐三藏突然间又继续唱下去,「喔喔~Onlyyou,别怪师父嘀咕,戴上金箍儿,别怕死别颤抖,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拼本命为众生,牺牲也值得,南无阿弥佗佛。」
你明明知道唐三藏会在唱完之后被至尊宝海扁一顿,但你就是会把它看完,然后笑到一个不行。「喔你妈个头啊!你有完没完?我都已经说不行了你还在那边喔喔喔喔,完全不理人家受得了还是受不了啊你?你再喔我一刀捅死你!」至尊宝说。
电影有这种让人一看再看的魅力,那小说呢?
其实我一直在想,该怎麼把一部小说写得跟一部电影一样顺畅而且引人入胜?当观众花了两百多块买了一张票,走进那间乌漆抹黑的大房间里,跟著许多人盯著大萤幕看,从第一个画面出现,整个人和情绪就被那部电影牵著走,一直到最后一个画面,才像灵魂又回到自己的身体一样。
电影说故事的方法好顺畅。那小说可以吗?
当读者花了两百多块买了一本书,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坐著或躺著开始翻页,从第一段的第一个字开始,整个人和情绪会被书里的每一个情节与对话牵著走,一直到最后的那一个END出现。
但其实我最想写的,是一部像周星驰电影一样有吸引力的小说。就像我已经看了N次的《唐伯虎点秋香》,但每一次在某某电影台重播时我就会放下选台器一样。
如果有人已经看了N次的我的小说,但每一次看见我的小说就会再拿起来翻一翻的话,那是不是代表我成功了?
我曾经听宜珊说过,如果她代表的是所有的读者,那我的小说一定是失败的。因为她从来没看过我的小说。
幸好她不代表所有的读者,不然靠写小说吃饭的我已经饿死在路边了。
宜珊说她在大学的时候曾经试著写过小说,中篇的,大概三万字左右的。她受到一些国外少女漫画的影响,所以里面的角色都是英文译名,例如约翰或是玛丽。我问她为什麼要写小说,她说因为她念中文系,写写散文或小说好像是中文系的基本技能,所以她很努力地写完那一部小说,三万字大概花了她半年的时间。
我笑她,念中文系就要把写小说当基本技能的话,那念核子工程系的不就要没事做一颗核弹?念生命科学系不就要尝试自杀?
不过因为她的笑点很高,这种玩笑话她笑不出来,所以我只得到了她一双白眼。
有一天她拿了那一部中篇小说给我看,篇名叫做《灰色的耶诞节》。她的第一回合是这麼写的:
『有个女孩子叫做安琪萝,她深爱著夏洛特,而韩德森是安琪萝的青梅竹马。
韩德森跟安琪萝一起长大,两个人的感情很深厚,安琪萝也一直觉得她是喜欢著韩德森的。
直到夏洛特的出现。
夏洛特让安琪萝陷入迷恋,他拥有著韩德森没有的特质与魅力,他让安琪萝无时无刻都想见到他。
在夏洛特与韩德森之间,她必须做出抉择。
而故事发生在某一年的耶诞节,霭霭白雪覆盖著世界,在安琪萝的眼中,城堡外的那一片并不是雪白的平原,而是灰色的。』
「有城堡?有平原?」看完第一回合之后,我转头问她。
『对,有城堡有平原。』
「所以有国王罗?」
『国王?不,我没有设定这个角色。』
「那为什麼会有城堡?」
『因为安琪萝的父亲是个爵士。』
「所以是类似皇室里面的爱情故事?」
『对。』
「一共几个角色?」
『三个。』
「就这三个?」
宜珊看著我,肯定地点点头。
「那安琪萝的爵士老爸呢?』
『他不会出场。』
「不会出场的人物,你却替他设定了城堡?」
『很奇怪吗?』
「很………」我本来想说很奇怪,但说不定她的情节设计的很精彩,所以我话到喉头又吞了回去。
「你这第一回合,字数会不会太少?」
『这不是第一回合,这是剧情提要。』
「这……」我摇摇头,「如果你要写的是小说,那麼是不需要剧情提要的。」
『我看漫画的时候,前面都会有一段这个。』
「那是漫画,而这是小说。」我指著她的作品。
『那你帮我删掉。』
「不,这是你的作品,你要真正地明白这是错误写法之后再自己删掉。」我说。
然后我花了大概四、五十分钟看完了她的《灰色的耶诞节》,最后的结局是安琪萝选择了韩德森,而夏洛特被放弃的原因,是因为他有野心想成为爵士,而安琪萝只想平平凡凡过一生,所以她选择了平凡的青梅竹马韩德森。
「我能不能问一下……」在看完了之后,我心里有很多问号。
『什麼?』
「为什麼你要这样安排?为什麼她要选择韩德森?」
『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故意在前面营造夏洛特的竞争优势,让大家都以为安琪萝会选择夏洛特,但最后来个大翻盘。』
「你要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
『对!』她有点得意的说,『很赞吧!』
「那第二个原因呢?」
『第二个原因,其实是我的个人想法。』
「什麼?」
『因为我是个想平平凡凡过一生的人,如果我身边出现平凡的韩德森和出众的夏洛特,我应该也会选择韩德森。』她说。
「喔。」我点点头,「所以韩德森是这样赢的?」
『对。』
「那……我还有另一个问题。」
『什麼?』
「你的篇名叫做《灰色的耶诞节》。」
『对。』
「那为什麼里面没提到任何一个有关耶诞节的事情?」
『因为我忘了。』
「什麼?忘了?」
『我忘了要写耶诞节。』她吐吐舌头,有点尴尬的笑了一笑。
我跟宜珊分手之后,她的那一部小说还留在我家里,并没有拿回去。我记得我们讨论这部小说的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百日纪念。那天宜珊说她要煮晚餐给我吃,当做是在一起一百天的纪念。
我记得那天她在厨房里忙了好久,接著她咚咚咚咚地跑出厨房,然后拿起电话拨28825252。
其实我本人对什麼在一起满月纪念、百日纪念和什麼周年纪念之类的东西是没什麼想法的,还不都是过日子嘛?我并不会因为纪念日所以更爱你,更不会因为不是纪念日就不爱你。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什麼情人节中秋节端午节耶诞节或是拍马屁节这些无聊的节日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即使对方很在意这些日子,我还是会说:「没有这些日子,我依然爱你。」
宜珊跟我抱怨过这样的个性,我是说我。
她说一个写了许多主题是爱情的小说的人,为什麼一点都不浪漫呢?
「如果写爱情小说的人就一定要浪漫,那开计程车的司机都要会赛车罗?」当时我是这麼回应她的。但我说过她的笑点很高,所以她并没有笑,只是给了我一双白眼……
啊不,不是一双白眼,而是一双………失望的眼神。
*有爱的每一天,都值得纪念。又何必拘泥於日历上的那些标记呢?*  ※3‧故事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有一段故事。
主角只有两个人,背景就是正在下雪的天空,或是正在飘著的雨。
然后故事叠著故事,叠出一个厚度了,
许久之后再一次被翻动,就已经不叫做故事……
而是回忆了。
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就算刻意再去重建,
也没办法跟原来的一样了。
因为已经从事创作很多年了,造就了我很快的打字速度,还有很快的文章组织能力。所以宜珊问过我,一篇一千字的文章,我大概要写多久。我说这有很多的前提要考量,所以没办法给她一个答案。
『如果是一千字,而且已经有个题目给你呢?』
「什麼样的题目?」
『大概类似“我对某某现象的看法”这种的。』她说。
「那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吧。」
『如果题目是“我对AV女优的研究”呢?』
「这个我可能写不到一千字,我对AV的研究不透彻………」我承认,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心虚。
『那如果题目是“我看陈{哔-}”呢?』
「那我大概可以在一小时内写三千字,其中有一千五百字是干○○或是操XX,顺便把题目改成“我操陈{哔-}”。」我说。
宜珊看我讲到陈{哔-}变得如此气愤,好像要变身成为超级赛亚人,她赶紧拍了拍我的胸口,我的情绪才慢慢平静下来。
『冷静点,忘了刚刚的题目。现在要你去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题目,要你写两千字呢?』她说。
「那大概要一个小时。」
『如果是一万字呢?』
「那这个题目可能需要经得起深究探讨才有办法写到一万字。」
『如果是一封情书呢?』说完之后,她露出诡谲的笑容。
「如果我很爱她的话,一万字只是普通字数而已。」我很认真地说。
『那你爱我吗?』她很认真地问。
一直到我们已经分手的现在,我都不曾告诉她「我爱你」这句话,所以当她第一次问我爱不爱她的时候,我只是笑了一笑,点了点头。
『你爱我吗?』她问。
我点点头。
『你爱我吗?』她又问。
我又点点头。
『你爱我吗?』她再问。
我再点点头。…………
就这样不停地循环,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点头,一直在点头。
只是点头不够吗?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宜珊在她的部落格上面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点头就是爱了?》,她把我跟她之间的对话写了上去,然后在最后补了一句,『我也没有说过爱他,如果他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会不会也只是点头呢?』
我们出门会牵手,看风景的时候会搂腰,有时候会一起洗澡,上床做爱就更不用说了。
两个人有这种程度的亲密,却连一句爱都说不出来,到底是我们太胆小?还是我们都太自大?
胆小是因为不敢说。因为先承认了爱的人就等於先输了。
自大是因为我们都认为早就是爱了,所以不需要去说。而且说了会更爱吗?没说就不爱了吗?
爱情真的很难理解,但每天都有人跳进爱情里面来寻找答案。
我曾经听过一个笑话:
甲乙丙三个人有一天走在路上,遇见了上帝。
上帝说:「如果你们能告诉我爱情是什麼,你们就可以上天堂。」
甲想了一想,说:「爱情是一种毒药,它让人很难戒掉。」
上帝听了之后说:「嗯,说得对,但不够好。」
然后乙说:「爱情是一种精神,它让人忘了自己并且学会宽容。」
上帝听了之后说:「嗯,说得好,但还是差了点。」
这时丙看著上帝,而上帝也在等待他的回答。
「该你回答了,丙,你怎麼不说话呢?」上帝说。
丙突然开始哈哈大笑,甲、乙和上帝都不知道他在笑什麼。
「因为我发现,连上帝都不知道爱情是什麼啊!」丙说。
如果连上帝都不知道爱情是什麼?那谁知道呢?
曾经神谕说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苏格拉底,如果把爱情是什麼这个问题拿去问他,会得到什麼答案?
以我对苏格拉底的了解,与其说他是一个极有智慧的人,不如说他是一个很会躲的人。因为他对事情永远没有直接的看法,他一直以来都是用「我什麼都不懂」来回答。
所以当我问他:「唉!爱情是什麼?」
他会说:「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智慧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麦当劳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那苏格拉底是什麼?」
他:「我什麼都不知道。」
然后我走到五十公尺远,回头开始助跑,给苏格拉底一个飞踢。
虽然这段对话只是想像的,但看起来感觉上像是在跟一个白痴对话,但神谕却说他是天才。
所以神谕也是白痴?苏格拉底也是白痴?不懂爱情是什麼的上帝也是白痴?
那懂爱情的人,就是天才罗?
我记得李敖说过他懂爱情,而且他还说过这世界上没有他追不到的女人,只有女人追不到他。听起来很有哲理,但其实只是臭屁话一句而已。然后他还说想要了解什麼东西,就要去经历过才能知道。
「所以想要了解妓女,就要去嫖过妓女才能了解。」李敖说。
那想要了解爱情,就得谈过恋爱罗?
但是很多人都谈过恋爱啦,为什麼还是没有人知道爱情是什麼?
在我跟宜珊的第一次见面的采访当中,宜珊问过我一个问题:
『你写了那麼多的爱情故事,相信你对爱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你觉得爱情是什麼?』
「啊?」我搔了搔头,「这范围有点大,很难回答。」
『你写了这麼多的小说,每一部都讨论到爱情,可见你对爱情有很多看法,怎麼会很难回答呢?』
「呃……」我试图拼凑著一个较具体的答案。
『真的很难回答吗?』
「是啊,非常难回答。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很正确的回答爱情是什麼。」我说。
『是吗?』她有点怀疑。
「那麼我把这个问题还给你,请你回答爱情是什麼?」
『爱情就是相爱啊。』
「不不不,」我摇摇头,连右手的食指都拿起来一起摇,「你这是把题目讲成答案。」
『不然呢?』
「你所说的跟鸡生蛋;蛋生鸡的道理是一样的。」
『怎麼说?』
「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许久了。而你说的爱情就是相爱,跟这个问题是一样的。」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是相爱的两个人产生了爱情,还是爱情让两个人相爱?」
听到这里,宜珊语塞了。
「因为没有一个准,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所以爱情到底是什麼?我相信谁也不知道。」我说。
是啊。真的谁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宜珊不知道,上帝不知道,神谕不知道,苏格拉底那个白痴就不用理他了。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之后,有一天,我台北的签名会活动结束后回到高雄,在家里看见她写给我的分手纸条。
隔天我打电话问她,我们之间有什麼问题吗?她说没有,问题在她身上。
既然没问题,为什麼要分手呢?
果然,谁懂爱情,谁就是天才。
*谁懂爱情,谁就是天才。*
住在暮水街两个礼拜后,我第一次在睡梦中被摇醒。
当然摇醒我的不会是人,因为我一个人住;也当然摇醒我的不会是鬼,因为我八字太重。
地震发生在深夜三点,我才刚躺到床上去没有多久,我打开床头灯,然后拿了一本《三国群英传》来看,就在我翻到孙权亲自带领十万大军围攻合肥,而合肥守将张辽不但不惧怕,反而亲领八百猛骑敢死队冲入孙权的十万大军,杀得孙权吓出一身冷汗时,我听见一阵很低沉的轰隆声,然后我的床头灯闪了两下,世界就开始摇晃了。
小希的尖叫声在很安静的夜里显得十分凄凉。
我们住在三楼,其实摇晃不算大,只是时间挺久,所以感觉有些不安。我听见小希的尖叫,赶紧去敲她的门,她开门之后一脸惊慌地看著我,然后不停地问我『阿尼!还在摇吗?还在摇吗?』
这天,我们就这样各自坐在自己的门口,一直到天有点亮的凌晨六点。一个是很想回去睡,一个是吓到想睡却不敢睡。
很想睡的那个当然是我。
「原来小希怕地震啊。」我说。
『不止……』
「嗯?」
『我还怕蟑螂、老鼠、壁虎、蜘蛛、蜈蚣、飞蛾、蚱蜢、青蛙、蟾蜍还有蛇。』她说。
「………」
『所以我的猫要会抓蟑螂、老鼠、壁虎、蜘蛛、蜈蚣、飞蛾、蚱蜢、青蛙、蟾蜍还有蛇。』
「那你要不要替它穿一件内裤在外面?」
『干嘛?』
「写个S就能当内裤外穿超人猫了。」我说。
小希的笑点很低,所以她听到内裤外穿超人猫的时候,笑到一个不行。
如果是宜珊听见我说这个笑话,她大概会跟我说『无聊』吧。
『阿尼,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啊?为什麼你都不用上班?』小希说。
「啊?」我瞪大了眼睛,「你到现在还不知道?」
『不知道啊,你没跟我讲过啊。』
「故事发展到这里都已经第十一集了,你还不知道我是干嘛的?」
『啊?什麼故事……?』
「喔!没有………嗯……我是说,我都已经住在这里两个礼拜了,你早该知道我是干嘛的了吧?」
『你没说我怎麼知道?』
「喔,对不起,」我点了一下头,「我是一个写手,我写了一些书。」我说。
然后,她稍稍顿了一下,像是在思考什麼,突然一脸惊讶的表情看著我说:『你就是那个写网路小说的阿尼?』
「呃………」看她这麼惊讶,我有点失措,「是……是啊……。」
『我的邻居是个名人,我居然不知道?』
「噢,不用这样,我一点都不像名人,」我挥挥手说,「讲得直接一点,再怎麼有名的人也都是要吃饭大便的。」
『也对啦。』她点点头,『不过你真的很红耶,我大学时还看过你的作品。』
「谢谢你的捧场,我相信我的作品在上大号的时候拿到厕所里去解无聊应该还不错。」我说。
然后小希看到我手上的书,她指著问我,『你在看什麼书?』
「三国群英传。」我把书的封面转向她。
『好看吗?』
「很好看啊。可以了解很多当时的猛将和谋士他们英勇的事迹。」
『你看到哪里了?』
「我看到张辽带八百个骑兵杀进孙权的十万大军里,一整个猛。」
『张辽是谁?』
「是曹操手下的五良将之首。」
『五良将是什麼?』
「就是张辽、张郃、徐晃、于禁跟乐进。」
『为什麼有五良将?』
「这是陈寿在三国志里面写到的,因为他们的事迹不凡,陈寿在三国志里面还特别替他们五个人辟了一卷,就是写五良将。不过我想当时的曹魏应该没有这种排名或是团体。」
『说不定有,不然陈寿为什麼要写?』小希靠在她的门上,歪著头问我。
「当时三国争战都来不及了,还有时间搞团体喔?」我说。
『不一定啊,排一排又不会花多少时间,而且我觉得五良将这个名字没有霸气。』
「不然你觉得要叫什麼?」
『叫…………』她拉长了声音,却讲不出一个名字来。
「叫………5566好不好?」我说。
然后她又笑倒了,而且笑到她的乖女儿用很诡异的表情在看她,好像在说:「这个女人喀药了吗?」
等她笑完了,张辽也病死在去攻打吴国的半路上了。当时的魏文帝曹丕还因为他的死去伤心了很久。
然后小希问了我很多三国时候的事情,我就像讲故事一样地一件一件说给她听。从三英战吕布一直讲到诸葛亮和司马懿,甚至讲到刘备已死,而他的儿子刘禅是个白痴,诸葛亮为了蜀汉和刘备的遗命,担起蜀国的大业七次北伐。
讲到我上了厕所三次,她也上了厕所两次。然后她的乖女儿早就睡到四腿开开,她还在问我赵云到底帅不帅。
『你好了解三国喔。』她眯著眼睛笑著说。
「打过电动的都很了解。」
『打电动?』
「大部份的男生在成长过程一定都玩过三国志的电动,电动打久了,相关的历史就自然记起来了。」我说。
『我念书的时候,历史有够烂的。』
「大家都有很差劲的那一门科目,像我的理化就逊爆了。」我说。
『我的国文也很差,课文都背不起来。』
「我的数学差强人意,大学还差点重修普通微积分。」
『我的作文也不好,联考时作文才拿到十分。』
「你还赢我咧。」
『啊?』她惊讶的看著我,『我还赢你?』
「对,我才考七分。」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有同年吗?』
「我们………」我看了看她,「……应该……不会……同年……吧……?」
『我1981年。』她说。
「我1976年。」
『啊……』她眨了一下眼睛,『我们差了五岁……』她用一种我很老的表情看著我。
「但我外表看起来却跟你同年……」我用一种天生丽质不怕老的眼神看著她。
这一次她的笑点变高了,因为她白了我一眼。
『你几月的?』
「九月。」
『处女座?』
「是啊!」我骄傲的点点头。
『处女座的男生都很自恋。』
「哪有?那你几月的?」
『二月。』
「二月?水瓶座?」
『是啊!』她骄傲到抬起头看著天花板。
「水瓶座的女生都很八卦。」
『哪有?』
「那我问你…………」我想了一会儿,「甲男跟他女朋友去电影院看电影,在他们约会的期间,甲男一直接到电话,并且每一次接电话都不敢让她女朋友听见,而且当女朋友问他是谁打来的时候,他都只是轻描淡写的说朋友,不敢直接且正面地回答女朋友的问题,这时问题来了……」
『不用说,甲男一定是劈腿了!』小希肯定地说。
「你看,我就说水瓶座都很八卦。」我也很肯定地说。
『不然呢?』
「我问题都还没问完,你就说甲男劈腿,你还敢说水瓶座不八卦?」
『不然你要问什麼?』
「我要问的是……」我深呼吸了一口气,「请问!故事中的甲男贵姓?」
她愣了一会儿,想了一想,然后打了我一下,『谁会知道甲男贵姓啊,故事中又没有讲。』她说。
「对啊,故事中也没讲他劈腿啊,但是你就说他一定劈腿了,这不是八卦是什麼?」我说。
『那你说啊,甲男贵姓?』
「甲男当然姓“贾”啊,我故事一开始的第一个字就已经说他是贾男啦!」
然后我不只被白了一眼,还被打了一下。
然后远处的天边一片晕紫色,再过一会儿太阳就要爬起来了。
她的乖女儿醒了,爬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小希看了看它,又回头看了看我,然后用很困很累的眼睛和声音跟我说……
『早安,阿尼……』
「早安,小希。」我笑了笑,点点头。
『跟你聊天很愉快。』她说。
「那是因为你的笑点很低。」
『我很久没有跟人在半夜里讲这麼久的话了。』
「我也是。」
『谢谢你陪我说话,因为我怕地震还害你没办法睡,真不好意思。』
「那改天找个时间陪我吃饭当补偿吧。」我说。
她并没有回话,只是走进她的房里,对著门外的我笑著点点头。
*老天爷让我搬到暮水街,又让我遇到小希……*
*是不是要我写下,暮水街的故事呢?*
其实我想写的故事有很多,但却因为它们都还没有一个很完整的架构,所以一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下一部作品到底要写什麼。
我有说过,我想要写一部角色很少的,而且发生在荒岛上的故事。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如玉听的时候,如玉很直接地告诉我:「大哥,你要写阿尼飘流记,不如写阿尼找死记,好吗?」
因为她语气中带有杀气,所以我暂时打消了写飘流记的念头。
我也一直在构想一个爱情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平凡朴实的小镇,有三个人一起长大,其中两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他们因为都是孤儿,所以住在孤儿院里。我希望能在故事当中不只提到爱情而已,更希望孤儿的背景能为故事带来一点悲伤气氛……
如玉说:「大哥,你打算写安东尼、陶斯与小甜甜的故事吗?」
「干……被发现了。」我说。
后来我还跟如玉说我要写一个「再见了,可煮」的故事,那是一只很可爱的狐狸犬,它跟可鲁是好朋友………,不过如玉好像快要爆炸了,所以我只好安静闭嘴。
不过阿忠说「再见了,可煮」这个故事很有搞头,而且为了防止别人把其他的名字用去,要我一次写好几只,把可煎可炒可炸通通都写下去,一定会大卖。
我忘了有没有在电话里骂他三字经,不过当下我真的可以了解如玉的感觉。
地震当天早上,如玉打电话来,『这两个礼拜写了多少东西了?』,她说。
不过当时我还在恍惚状态,因为陪怕地震的小希陪到早上六点才睡觉。
「大概两千字吧。」我觉得我的声音一整个低沉。
『才写两千字?你都在干嘛?』
「嗯……大便小便还有吃饭睡觉……」我说。
『过得很充实嘛!』
「是啊,一整个有意义。」
『凌晨的地震,你没吓醒吧?』
「没有。」
『那就好,没事就多写点东西,别偷懒啊!』挂电话之前,已经当编辑当到有职业病的她还是不忘提醒我这件事。
不过身为一个也有职业病的作者,我在挂电话的那一刹那间就忘了她的叮咛了。
小希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每天早上八点半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然后她会去吃晚餐,接著去上瑜伽,然后回家陪她的乖女儿。
因为她上瑜伽上很久了,我猜那筋骨一定很软,我曾经请她表演过劈腿,她说她没办法一次爱两个男人。我说她哪壶不开提哪壶,她哈哈大笑。
然后我用「听说能用舌头舔到手肘的人都会大富大贵」的老梗去骗她,她在原地努力了一分钟,然后很失望地叹了口气对我说『看来我没有富贵命』,差点把我笑死。
一天下午,我在她下班之前,在她的房门上贴了一张纸条,表示为了恭喜我「新居落成」,我要请她吃牛排。
『你都已经住两个礼拜了,还在新居落成啊?』
「不,真的是现在才新居落成,我房子里最后一样东西在今天才送来。」
『什麼东西?』
我回头指著桌上的那盆仙人掌说:「就是它。」
然后又过了一个礼拜,我记得那是四月一号,我的仙人掌被我用签字笔画上了眼睛和嘴巴的那一天,我们吃了一顿愚人牛排餐。
『我从来没有这样吃过牛排!』走出那家店时,小希惊讶地说著。
晚上七点,我们准时到了那间牛排餐厅。店家为了应景,在他们的菜单上动了手脚,如果没有仔细地看,肯定会点错东西。当服务生站在我的身边,我指著菜单上的“柏格斯沙朗牛排”,并且对他说五分熟的时候,他问了我一句:「先生,您确定吗?」
当小希指著菜单上的“法国道地鹅肝酱牛排”,并且对他说七分熟的时候,他问了小希一句:「小姐,您确定吗?」
然后我们都认真地再看了一次菜单,才发现我们点的东西后面有一行很小的字,上面写著「这一页是假的,请翻下一页。祝您愚人节快乐。」
对於这种高级牛排馆会为了某种节日设计这样的小把戏,我觉得很有趣。但相对於这样的有趣,在用餐时现场的小提琴和钢琴外加萨克斯风的演奏就显得正经八百了许多。
小希说她从来没到过这麼高级的餐厅,坦白说我也没有。
我只是上网搜寻了一些资讯,在价格不是问题的情况下找一间好吃的牛排馆,就在上面找到这一家。然后我就打了电话订位,接听的人竟然是先讲英文再说中文!
「先生,请问您要订什麼时候的位置?」
「四月一日,晚上七点。」
「请问几位?」
「两位。」
「请问您喜欢高背椅还是沙发?」
「高背椅。」
「请问是您本人要来用餐吗?」
「是的。」
「请问您的用餐伴侣是女性吗?」
「是。」
「请问是否需要为您的伴侣准备玫瑰花?」
「玫……玫瑰花?」
「是的。这是我们的贴心服务,在用餐的中停时间替您送一朵玫瑰花给您的伴侣,表示一个小惊喜。」
这就是我订位时的对话,我这辈子从来没这样订位过。就因为订位的过程有点太………不一样了,我直觉这间餐厅可能不太简单,於是我对那天穿著七分袖衬衫和一件牛仔裤就要出门的小希说:「不好意思,如果可以,能不能换一件裙子?穿高跟鞋?」
『我知道你为什麼要我换裙子和穿高跟鞋了。』坐在我对面的小希笑著说。
「不好意思,让你觉得别扭。」
『我也知道你为什麼要穿衬衫打领带了。』
「我也挺别扭的。」
『为什麼要到这里来吃牛排呢?』
「呃……」
『不会是真的要庆祝愚人节吧?』
「喔!不,不是。」
『那不然呢?』她用手撑著自己的左脸说。
「因为……因为暮水街附近那间我家牛排一直客满,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你骗人……』她笑得眯起了眼睛。
这时服务生推著很欧式的送餐小推车,上面摆了一个盖著银色金属餐盖的大盘子,他走到小希的旁边对我示意,我点了点头,他就拿起那个餐盖,并且用手势比著我说:「这是这位先生给你的小惊喜。」
那大大的白金盘子上,只摆了一朵非常鲜红的玫瑰花。
收到玫瑰花的小希,反应很特别。她没有脸红,没有紧张,没有害羞或不好意思,她只是看著那朵花,然后再看著我,连谢谢都没有说,只是一直笑著。
嗯。只是一直笑著。
*笑著就够了。*
「一个公众人物跟一个记者在一起,你不觉得奇怪吗?」有一天,我跟阿忠在他家楼下的车库里抽菸聊天,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哪里奇怪?」我说。
「很奇怪啊!」他弹了一下菸灰,「她是记者耶。你不知道台湾的记者都很嗜血吗?」
「嗜血?」
「是啊。媒体之间竞争激烈,产生了恶斗,使得记者们都被训练的很嗜血啊!同样的一条新闻,哪一台报导的比较血腥刺激,或是挖得更深更臭的,哪一台的收视率就会比较高。电视台的高层从来不会管那些新闻里的受害人或是关系人到底是什麼感受的,他们只想要那些新闻内容跟画面,越八卦越深入越血腥越恶烂,那些电视台高层就越会拍手叫好。」阿忠说。
「嗯,我知道。」我点点头。
「也就因为如此,记者的素质低到一个不行,你也不是不知道。反正只要新闻够辣够咸就好,新闻专业跟素质是什麼?能吃吗?」
「嗯。」我又点点头,然后吸了一口菸。
「你也不是没看过,921的时候,记者到灾区去报导新闻,看见别人的家属因为地震去世了,竟然问死者的家人说“请问你现在心情如何?”」
说到这里,阿忠补了几个干字。
「所以你想说什麼?」我抬头看著他。
「怎麼讲你也是个公众人物。」
「然后呢?」
「跟记者在一起,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你们一直都相处的很好,那当然就没事,但是哪天万一你们翻脸吵架分手的时候,难保………」说到这里,他用一种“我一定了解”的眼神看著我。
「所以你觉得宜珊会把我当新闻来写?」
「这个我没说喔,而且我真的不是这麼想的,我的意思是,如果哪天你们分手了,她的同业同事都知道你们在一起,一定会去问她,不然就是来问你,这条新闻虽然不是什麼大条的,但也可以放到娱乐版啊………」他说。
「嗯,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想宜珊不是这样的人。」
「她不是这样的人,但她的同事同业可不一定,有新闻可以炒,当然可以拿出来炒。」
「不会的,你放心吧。」我点点头,又吸了一口菸。
「嗯,不会就好,我只是担心你。」阿忠说。
其实这个问题,坦白说我是在跟宜珊在一起之后才想到的。
本来我跟阿忠一样有同样的顾忌,但是当我想到如果宜珊知道我是这麼在猜疑她的话,她一定会很受伤吧。
我不相信一个女人会拿她的爱情来当做新闻炒作,如果她真的喜欢我的话。
『我真的很喜欢你。』宜珊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夕阳刚要从西子湾的海平面上沉下去。我跟她在中山大学大门口的萝卜坑里面接吻,后面有个孩子跟他的爸爸经过指著我们说:「爸爸,我什麼时候可以跟他们一样亲亲?」
干!小朋友,你长大也会啦,不要急,好吗?
跟宜珊在一起之后,第二年的夏天,我的书在台湾销售量创下佳绩,出版社发了新闻稿,并且在一家饭店包下了会议听,开了一场庆功宴兼记者会。在记者会前一天,宜珊打电话给我,说她那天被她的特派指定到去跑一个高雄县美浓镇的新闻,不能到我的记者会来看我,要我记得穿得正式一点,不要再T恤牛仔裤了。
当天发表会现场,来了十几个记者,包括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现场还开放了数百个我的读者进场,每一个读者都带了我的作品,有的还制作了海报。
庆功宴还没开始,记者们已经开始访问。我在众多的麦克风和摄影机当中看见了宜珊的电视台,但拿麦克风的人并不是她。
『阿尼,你的书在台湾的销售量破了近十多年来本土作家的新记录,这是你本来预期的成绩吗?』
我没办法预期这个成绩,我甚至不曾想过自己可以一直出书。
『阿尼,那能有这个成绩,你高兴吗?』
「我当然很高兴,如果有机会,读者们也都继续支持我的话,我希望这样的成绩可以持续下去。」
『阿尼,你的书会不会因此卖到国外去呢?』
「嗯,其实我的书很早就推到国外去了。」
『那国外的成绩如何?包括{哔-}吗?』
「国外成绩我不太了解,当然包括{哔-}。」
『阿尼,你今天有这样的成绩,你想要感谢谁?』
「我要感谢出版社里每一个为我的书努力的人,包括我的编辑,还有企划部门的人,他们真的很辛苦。还有我的每一个读者,谢谢他们的支持。」
『除了这些人之外,你还想跟谁分享这份成绩吗?』
「我的爸妈,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还有…………」
就在那一秒钟,我差点说出宜珊两个字。
因为突然间的收口,我愣了一会儿,眼神盯著拿著跟宜珊同一家电视台麦克风的记者,她是个短发的女孩,但宜珊是长发的。
「我要分享的人很多,在这里说不完,总之,我很高兴,谢谢你们。」说完这句话,我眼前的麦克风突然像是大退潮一样地全部退开了,每一个记者都转头开始他们的工作。
访问结束后,我拿著一杯红酒,去向每一个出版社里的人敬酒,就在我刚跟如玉哈拉完了之后,我在会议厅里的角落,那个没有什麼灯光照射到的地方,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孩。
她是宜珊。
『表现的不错喔,大作家。』她说。
「你知道我不喜欢被称为作家,我根本不够格当作家。」
『那要称你为什麼?』
「你的男朋友。」我说。
「你不是要去美浓?」
『我男朋友庆功宴的兼记者会,我是记者,怎能不来?』
「那刚刚为什麼是你同事来访问我?」
『如果是我问你的话,你应该会紧张吧?』
我笑了一笑,她说的没错,如果是她来问,我真的会紧张,「那美浓的新闻怎麼办?」我说。
然后她都还来不及回答,如玉就叫我上台去了,现场庆功宴即将开始,跟读者互动的节目正要上场。
「这里大概还要进行一、两个小时,等一下我还要跟现场的读者互动,这里一结束我就带你去吃饭,等我,等我……」我一边走向台上一边对著她说。
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我像是个人形立牌。
庆功宴不太像是庆功宴,像是签名会。读者一一来要求签名拍照,我一边拿著每一本读者带来的书签名,一边尽量维持著不算太僵的笑容看著每一台不一样的照相机、摄影机和手机。
有的读者会要求勾住我的手,有的读者则是很主动地靠著我。这些事情对一个公众人物来说是稀松平常的,当然我也就不会有什麼不太自在的。
活动结束之后,我在充满了读者和记者,还有现场工作人员的会议厅里,寻找著宜珊的踪影。
如玉跑过来说:『老板要请你吃饭。』然后我就被带走,穿过会议厅,穿过饭店的大厅,穿过仍然守候在饭店门口的一大群读者,直接带上车。
真正的庆功宴在另外一间饭店的川菜馆里面进行,出版社的老板请我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在酒酣耳热之际,他宣布了一个消息:「下半年开始,你要努力地开拓中国大陆的市场,我准备安排你到中国去宣传,你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老板说。
那天晚上,我大概十一点左右才回到家。在那当中,我一直打电话给宜珊,一开始是有通,但她没接,后来则是关机,连打都打不进去。
大概在深夜一点,我收到一封讯息。
宜珊说:『有时候,我情愿只当个读者。因为读者可以在公开的场合勾住你的手,而你的女朋友,只能站在最远的角落。』
*有时候,我情愿只是个平凡人,而不是个创作者。*
那封简讯让我彻夜难眠,阿忠说,这是身为公众人物的悲哀。
「当一个作家的女朋友,其实已经算是简单的了。看看那些歌星明星的女朋友们,哪一个能真正曝光的?某数字周刊一天到晚跟来跟去,要约会还得拉一大堆朋友一起来当幌子。」阿忠说。
「我不是歌星明星。」
「你是出版界的明星。」他指著我的鼻子,肯定的说,「其实宜珊的反应很正常,谁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她上网随便搜寻一下“阿尼”两个字,立刻就会出现一堆你的那些疯狂读者的部落格或是留言板,然后上面贴著她跟你的照片,下面还有注解说“我跟阿尼的合照耶,我签著他的手,超开心!超开心!”」他一边说一边还做表情动作。
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我也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说得更自私一点,我管她是不是明星歌星还是什麼界的什麼星,只要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没办法接受她被别人搂来抱去的。
不要说什麼自己的职业关系,造成社会身份的某种特殊性,所以被很多人喜欢被很多人爱是很正常的,然后就硬是要自己的另一半接受这种事。
抱歉,我办不到。不过阿忠说我很矛盾,我既然没办法要求自己的女朋友接受这种事,那我是不是应该乾脆不要干了呢?
然后他就摇摇头,说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但我心里却不是这麼想的,我不认为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我认为这是爱情的悲哀。
隔天,我打电话给她,她没有接,后来她回了电话,说她正在跑新闻,没办法接电话。我们聊了一会儿,但关於深夜的那封简讯,我们只字未提。
『昨天你还是不乖。』
「什麼意思?」
『我明明提醒过你,记得穿得正式一点。』
「我穿得很正式了。」
『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薄外套里面穿的还是T恤牛仔裤吗?』她说。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晚饭。本来约好七点,但我在餐厅里等到八点,才看见她慌慌张张地推开玻璃门跑进来。
『对不起,亲爱的,让你等这麼久,你一定很饿了吧?』这是她第一次用亲爱的三个字来称呼我。
「怎麼了?有事情耽搁?」
『我同事下个月要结婚,硬是拉著我去挑婚纱。』她说。
「拉你去挑婚纱?你对婚纱有研究吗?」
『没有,』她摇摇头,喝了一口水,『她只是想找个伴一起去。』
「婚纱挑完了?」
『我想应该还没,』她看了一下手表,『我跟她说我男朋友在等我一起吃晚餐,我必须先走。』
「其实你可以打电话给我,说明天再一起吃饭也没关系。」说完,我对著服务生半举手,示意他过来点餐。
『你的电话打不通。』
「打不通?」我拿起我的电话,嗯,确实打不通,因为它没电了。
然后那顿晚餐的话题就一直围绕在结婚这件事情上,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围绕在准备结婚的女人的心情上。
她说她的同事人逢喜事精神好,每天工作都很起劲,订婚之后和未婚夫两个人一起相约看车看房子,然后房子还没看到喜欢的,车子倒是先买了一部,而且运气非常好,上个月才订婚,这个礼拜买了三张乐透就中了好几万…………然后又聊到一连串的什麼婚姻的习俗,女人在结婚前要注意什麼,结婚后要注意什麼?
其实有什麼好注意的呢?不就是一段婚姻吗?女人到最后注意的都不是这些事了,而是老公的薪水有没有按时交出来,以及老公有没有在外面偷吃而已。
晚餐从头到尾都是宜珊在说话,我都只是点头摇头地听,最多只问了一个问题:「是怀孕了才要结婚吗?」然后宜珊愣了一下,说她不知道。
在回家的车上,我开车,她在旁边哼著歌。
或许是被她同事的心情影响了,我觉得她一整个很轻松快乐。
昨晚的简讯,她都忘了吗?
我想,是吧。
过了一阵子,她告诉我九月的时候她请了好几天的假,问我能不能陪她出国去玩?我问她为什麼要请假,她说她想要陪我,她也想要我陪她。
『九月是你的生日,我想在关岛的沙滩上写HappyBirthday给你。』她说。
关岛?一个听起来就像是会被关在那里的地方。
然后,九月就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生日在九月的关系,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很「橙色」的月份。
我在当兵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就是在九月写的,当时我正在值夜哨,坐在安全士官桌上,心里想著还有一个月就退伍了,写首诗来庆祝一下吧。
那首诗我取名为《橙色九月》,本来退伍之后还想替它写一部长篇小说,但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动手。
宜珊也看过那首《橙色九月》,她问我是什麼时候写的,我说当兵时,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然后她说那一点都不像是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的人写的,反而像是生命只剩下一个月的人写的。
一直到现在,退伍已经七年了,每到九月,我还是会觉得很橙色。(不要问我为什麼,我也不知道。)
因为出版社老板下了指令,下半年的阿尼要努力地冲中国大陆的市场,他准备安排我到大陆去宣传,我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
然后我就要去大陆了。
而宜珊呢?她依著她的计划,要到关岛去旅行。
去大陆的前两天晚上,我带著宜珊到我家,并且告诉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很欢迎她住下来。
『这是你在要求跟我同居的意思吗?』她的表情有藏不住的开心。
「这是我在要求我们真的在一起的意思。」我说。
在我去大陆,而宜珊去关岛的前两天,我们同居了。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家人。我回家的时候会得到她的亲吻,她回家时候会得到我的拥抱。
等到我在大陆跑了十几个城市,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宣传我的书,带著一身疲累回到台湾的时候,比我早了七天回到台湾的宜珊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家常菜等我。
其实宜珊的手艺不算太差,只要她有照著食谱上面所说的做的话。
但很可惜的,她并没有买任何一本食谱……
那天晚上HBO的九点强档是X情人,我们一边吃宜珊煮的爱心晚餐,一边看著梅格莱恩骑著脚踏车准备被大卡车撞上。
就在我喝著太咸的蛤蜊汤,心里在暗自祈祷明天不要拉肚子的时候,梅格莱恩就被车子撞飞了。
片后宜珊哭了五分钟,我拿面纸给她的时候,她还在兀自念著:『她好不容易都可以跟天使在一起了,却……』
「这是电影,不要太难过。这世界上没有天使,就算有也不会下凡来爱人。」我说。
『不会啊,我就觉得你是天使。』
「你太看得起我了,阿忠说我是狗屎。」说完我自己笑了起来。
『你说这部片叫啥名字?』
「X情人。」
『喔对!』她擦乾了眼泪,然后继续说,『这个女主角跟男主角叫什麼梅………跟什麼拉斯………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说。
『啊?』她抬头看了看我,『你说什麼瓜?』
*梅格平胸,嗯………顾名思义………*
*尼可拉斯苦瓜,嗯……因为他懊悔的表情超级苦瓜……*
《橙色九月》
橙色九月,染了灰
我在天空底下,枯萎
脚下画了喷彩的鞋,印子却失了妆颜
星星乱跑,遗落忆圆的月
溪水在跳舞,尖石铺上一层浴帘
涂鸦无意,彩色也是黑
影子是琉璃织的,少了稜线
风吹落了叶,嫩绿也不以清瞥
扯乱电话线,接通天的另一边
左侧是落地窗,靠在窗的右肩
忘了云会飘,但风却没有吹
我亲爱的你,我深爱的你
我的翅膀早已振不出弧线,飞翔是过去奢华的岁月
我站在原地,不发一语的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是痴所为,是痴所为
当装盛著我们蓝色梦境之水的琉璃瓶被时间摔碎
我只能站在原地,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我在人间,你在天
在天上的你,看不见人间的我的痴累
是啊...是啊....
你在天上飞,我却在心里追
六月了,在暮水街的生活满三个月,小希还是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然后晚上去上瑜伽,她女儿还是会在她回家之后冲出来,它脖子上的那个铃铛声音依然熟悉。
而我的创作量依然停在两千字。
如玉快要对我开枪了。
「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也只有任性才能写出好作品。」这是我从事职业写作以来,一个很重要的心得。当我把这个心得告诉如玉……
『杀人是一种随性的职业………』如玉说。
大概是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的创作速度或是频率已经固定了吧,我不会逼著自己一定要在多少的时间里写出多少东西,或是在几个月之内完成什麼样的故事。我总是认为,当你的心神不在写作上,你的心情不适合写作,你的脑袋不在创作的状况里,你没有任何想坐下来写点东西的欲望,你就不该坐在椅子上硬是要挤东西出来。
那是不健康的,像是没有任何食物在里面的肚子,你硬是要求它拉出大便来。
我知道我形容的很恶心,但我只是想让各位了解,硬是逼自己创作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所以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
「那只是你偷懒的藉口而已。」我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这麼说,但我知道我不能说出来,虽然这是真话。
好啦好啦,我就是偷懒,我承认。暮水街的生活过了三个月,距离上一本书出版也已经七个月,正常来说,我是应该要交稿了,甚至新书应该要出版了。
但是我没有。
因为我正在偷懒。
我有一天早上在MSN上面对著如玉说抱歉,我不知道为什麼没有心神写作,下一本书就先不要问我了,我暂时不会有作品出现。如玉问我怎麼了?我说没有,大概是写了十年,突然觉得累了吧。
人在工作中会感觉到累,一件工作做得太久,就会有疲倦感。而在爱情中感觉到的累,却不是因为爱一个人太久而有疲倦感,而是某种不健康的心情存在太久了,就会有疲倦感。
人是可以爱著另一个人很久的,有太多相爱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当带著不健康的心情去爱另外一个人,那种疲倦感会让那段爱情产生疲乏。
我想,宜珊就是这样的。
她是个独立的女人,自己跟爷爷奶奶住。父母亲离婚,父亲在哪里不知道,母亲嫁给别人了。
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误打误撞进了媒体界。记者的工作让她在刚投入社会的第一年就累出病来,好几次因为急性胃炎半夜挂急诊,但也因为这样的工作,她长大的比别人还要快速。
她看过很多死人,看过很多王八蛋,看过很多被砍得身上一条一条皮开肉绽人还在对著媒体记者说不要拍,也看过很多政客镜头外的一面。
有时候她跑新闻跑得很晚,尤其是选举期间。候选人一天到晚开记者会炮轰这个、澄清那个,他们就得一直跑来跑去。我时常在半夜被她的电话声吵醒,因为有很多新闻是半夜发生的,线民或是警察局会打电话告诉她有新闻了,然后她就得打电话到台北总部问长官说这条新闻跑不跑。
通常都是要跑的,很少有那种不跑的。如果她没有跑,但别的新闻台却做出这条新闻了,她就可能会被骂。
她说她第一次SNG连线时,是某一年在垦丁的春天呐喊。台上唱得卖力,台下欢呼声震耳欲聋。她只记得脚一直在发抖,耳机里面主播台的主播说什麼她完全听不清楚。
『后来我到底连线说了什麼,放下麦克风之后我马上就忘了。』她说。
这样的工作带给她很多成长,虽然有时候我看见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的她,脸上的妆容卸下之后有些许生活的疲累与沧桑,但她还是个好女人。
我们同居了一年半,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又更亲近了一点。
浴室里多了另一个人的洗发精和润发乳,还有另一个味道的沐浴乳;牙刷多了一把;毛巾、浴巾多了一条。客厅里,拖鞋多了一双,单人沙发多了一张。洗衣机洗的不再只有我一个人的衣服,阳台晾的也不只有我一个人的被单。床上多了一个枕头,棉被从单人的换成双人的,房间里多了一个衣橱,一个梳妆台,抽屉里多了化妆棉,发夹和女性生理用品…………
而我多了一个家人。
我说过,我跟宜珊的感情很好,沟通也很优良,我们不曾吵过架,不曾有过争执,即使两个人一开始同住一个屋檐下,会有一些生活习惯的不同,但我们都能很快地熟悉与适应。
我开始学会上厕所就把马桶坐盖放下来,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女生。
她开始学会替我把烟灰缸清乾净,因为她正和一个会抽菸的男人一起生活。
然后她知道我是一个不会跟她同时上床睡觉的男人,因为我喜欢深夜里一个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吸收一些资讯,所以她会自己先去睡。
然后我知道她是一个早上起床一定要喝掉500CC的水的女人,因为她觉得每天起床喝水是健康的,所以我在睡前都会替她倒好一杯水放在厨房的桌上。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两个人也没有什麼相处上的问题。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便开始慢慢地发现,有些差异与不同很难磨合。我是个写手,我习惯在夜里思考,通常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到早上。她是个记者,她必须在早上去工作,她的工作时间大都是白天到晚上。
所以当我凌晨五点左右去睡,她在七点左右便起床了。她醒著的时候我睡著,她睡著的时候我醒著。我的生活在夜里,她的生活在白天,我们之间的作习开始错开,我们之间的谈话交集开始柴米油盐。
『记得吃维他命,我买了一瓶新的给你。』这是她跟我说的,不过我却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她贴在冰箱上面。
「我的电脑有毒,你不要拿随身碟去插,小心会中毒喔。」这是我跟她说的,不过她也是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贴在我的电脑萤幕上。
然后生活中越来越多纸条了,我们变成用纸条在说话。
『我今天跑嘉义的新闻,明天才会回来。』
「我明天到台中去找朋友,晚上可能不会回家。」
『我打算明天下班去好市多,你要买什麼吗?记得告诉我。』
「我在百货公司看见一件很适合你的衣服,我买回来了,在你的衣橱里。」
『房间里的电视好像坏了,你能修吗?』
「你今天出门的时候忘了关客厅的冷气。」
『阿尼,我很想你。』……
「宜珊,我很想你。」……
或许你不能想像,两个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竟然会用纸条来向对方说「我很想你」,但明明我们睡在彼此身边啊。
我们能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晚上的七点过后到十一点之间的四个小时,但不是每天。这四个小时对我们来说很珍贵,因为两个人终於可以坐在一起看电视聊天,她会把她工作的痛苦告诉我,我会把我的创作困难告诉她。这四个小时,我们必须把握时间做很多事,就连做爱也包括在内。
阿忠问我,「这跟结婚有什麼不同?」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说,「有。」
「哪里不同?」
「我们还没结婚。」我说。
这样的生活,我跟宜珊持续了一年多,这一年多里,宜珊每看完一次我的部落格,她的神情就会很明显的难过或是低落。我怎麼问都问不出答案,她每次都说没有。
但其实真的有。
一直到有一天,是我出版第十三本书之后第一场签名会当天,她在冰箱上留了纸条说:『如果可以,你能不能不要再写书了?』我不知道她为什麼要这麼说。
那天的签名会在台北,我大概在早上十点起床,只睡了五个小时,然后搭上高铁,到台北已经是中午过了。
那天一共有三场签名会,有两场在台北,一场在桃园。我从下午两点的第一场开始签,一直签到晚上九点的桃园场结束。出版社为了不要让我奔波劳累,在桃园替我安排了一间饭店入住。那天晚上我打电话回家时,宜珊的语气不太好。
一直到我过几天回到家,我发现她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光了,并且一如她的习惯,她在冰箱上,留下了一张纸条。
只是这张纸条的内容,比平常的要长很多。
『阿尼:
记不记得我问过你,你爱我吗?你只是点头,但没有说爱。你知道吗?当你没有说爱,只是点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输了。
人都喜欢问一些可能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尤其是爱情。你越是想问,答案就离你越来越远。
如果一个女生不喜欢自己的作家男朋友被读者牵来搂去是占有欲太强的话,那麼我承认,我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生,从第一次在你的部落格里看见有读者写著「阿尼,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是。
但当我发现我越来越爱你,我以为我会因为爱你而去改变我的占有欲,但三年过去了,每当我看你的部落格,看你的记者会,看你的签名会,看你的读者见面会,我都很痛苦。
因为越来越爱你,所以我的占有欲越来越强。
一个占有欲强的人,真的不适合跟一个公众人物在一起,因为那会使人抓狂。
你问过我,为什麼在看完你的部落格之后总是会怪怪的?我现在告诉你,因为我总是在那里看见很多人喜欢你,心里的感觉很差劲。
我曾经跟自己说过:『他的部落格里,有很多读者对他示好,我看得出来,大部份都是女生。其实我不该在意这种事情的,他本来就是一个畅销书作者啊。我明白公众人物会有很多人欣赏,有很多人喜欢,也会有很多示爱。我身为一个记者,这种事情,我比谁都明白。』
但是明白归明白,对於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很放不开。因为,我连一点点都不愿意有很多人与我分享你,一点都不愿意……
一点点都不愿意。
都过了三年了,我才真的愿意承认我不适合当你的女朋友。
因为我是安琪萝,而你是夏洛特。
宜珊』
原来她一直都是她小说里的安琪萝,而韩德森只是她想要的生活罢了。
有多少人可以用“我很荣幸”四个字来对前一个情人说:「曾经当你的情人,我很荣幸」的?
又有多少人可以“被”觉得荣幸,曾经别人当过自己的情人的?
前者与后者的差别在哪?其实完全没有差别。
因为他们都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们走过了一段很美好,而且很精华的日子,这世界上有很多地方我们一起踏过走过。
我们在日本的东京捷运上大喊过钓鱼台是我们的。我们在香港铜锣湾的巴士上贴过寻人启事寻找陈浩南。我们在飞往欧洲的途中在印度新德里转机,教会了一个当地的机场清洁工说台湾的脏话。我们在德国的无限速道路上飙到时速两百二十公里,并且把头伸出窗外去让风吹歪我们的脸。我们在伦敦零下十度的气温下一人挖了一球的雪并且猜拳,谁输了谁就咬一口。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有一段故事,主角只有两个人,背景就是正在下雪的天空,或是正在飘著的雨。不管这个时候是不是要来一张自拍照,或是请其他的游客替我们拍一张抱得很紧的照片………
当下的那一瞬间都是美丽的。
然后将来照片一张一张地翻阅,会记得我们发生过很多故事。然后故事叠著故事,叠出一个厚度了,许久之后在脑海里再一次被翻动,就已经不叫做故事……
而是回忆了。
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就算刻意再去重建,也没办法跟原来的一样了。
分手后我找阿忠一起去喝酒,他安慰我说:「反正你很少被甩,就当是多一个经验值好了。」
我想我该谢谢他,他真的是一个很欠揍的好朋友。
如玉放了我一段长假,她说如果我真的觉得累了,休息或许是写出更好的作品的好方法之一。很多歌手都是连续出了好多年的唱片之后,突然出国到了一个地方去游学进修或是沉淀,回来之后的作品都能让人耳目一新。
『想写的时候再写吧,不过别休息太久。』她说。
「为什麼?」
『因为读者的忘性很好,当一个人消失太久了,他们很快地就会忘了你。』
所以我本来打算来规划一个「美洲百日游」加「欧洲百日游」再加「亚洲百日游」再加「看袋鼠兼无尾熊双周游」的…………
结果只能计划阳明山一日游。
其实环岛也是一个蛮不错的想法,但是我这个人开车不慢,而且我通常一开就会开很久,如果我决定环岛的话,那麼从台北出发往东下行,第一天晚上我可能就会到垦丁了。
然后我会在垦丁请一个游客替我拍一张拍立得,等它显影了之后,我会在照片上面写「阿尼环岛旅行之垦丁我来了」。然后再请另一个游客帮我拍另一张拍立得,再等它显影之后,在照片上写「阿尼环岛旅行之垦丁拜拜了」。
第二天下午我就会回到台北,然后请一个游客替我拍一张拍立得,等它显影之后,我会在照片上面写「阿尼环岛结束之台北我回来了。」然后再请另一个游客…………………
然后台湾感觉就像绿岛一样,两天就玩完了。
但是绿岛还有印著「干!绿岛天气好热!」的T恤可以买,台湾只有倒扁T恤比较帅而已。
或许你会说,我可以先做出计划,然后照著计划去进行,记得车子不要开太快开太久,就不会变成环岛二日游。
但是我的想法是,如果连出去玩都要照计划,那我去跟团不会比较快吗?
听说阿公阿嬷那种进香团都是一天一千块包吃包车,而且还可以抽签让庙祝算命,如果算得不准还可以从他头上巴下去,感觉还不错。
这样瞎扯和漫无目的的休息,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夏天到了,太阳都到七点才愿意沉到地平线下面。
我找小希去看电影那天,我刚买了一部X-Box360不久。
这不是一部车,而是一部电视游乐器。
那几天我的生活就是一直打电动,脑袋里只想著怎麼突破关卡。宜珊打了两通电话给我,我都只是看了看手机,然后关成无声,然后就让它一直响,然后变成未接来电,然后我也不想回电。
暮水街的夏天好热,窗外的小山丘一片翠绿,底下的小溪在夏天的时候水位很低。我的落地窗会照射进来一大片的橙光,那是准备西下的夕阳。
而我一直玩著三国无双和赛车,这真是会让人上瘾到不行的游戏。
当你把赵云练到五十级,看他的连续技加上他的攻击力,就算是修罗等级的难度,里面的小兵也是一个个倒地。不过如果你选择虎牢关,那麼你就会面对吕布,他是神鬼级的恐怖,就算是五十级的玩家也会被他秒杀,所以请不要去送死,记得骑马撞死他就好。
而赛车呢?我只能说游戏设计的很好。
不只画面美,操作简单,就连一大堆改装品的资讯都非常的齐全,可以让一个车迷很轻松地享受到改车的乐趣。
而且重点是车子撞坏了没关系,人不会死,车子也会自己好起来。
然后小希就来敲门了,晚上八点,我心一惊,因为我忘了换好衣服等她,我身上还是吊嘎加短裤。我打开门,手上拿著X-Box的无线控制器,小希很好奇地问我:『你在玩什麼?』
「呃………」我对於忘了换好衣服等她就算了,手里还拿著电动控制器这件事有点不好意思,「这是三国无双……抱歉,我玩到忘了注意时间。」我有点脸热地说。
『没关系啊!』她拍拍我的肩膀,『好像很好玩。』她走进我家里说。
这是她第一次进到我住的地方。
『这个怎麼玩?』她站在电视前面,指著里面的赵云说。
「就是……选一个你喜欢的武将,然后送他进到战场,然后看到人就杀。」
『那这个是谁?』
「这是赵云。」
『他骑的马好漂亮,整匹都是红色的。』
「那就是人称三国法拉利的赤兔啊。」
『咦?』她稍微皱了一下眉头,『我记得赤兔不是关公骑的吗?』
「呃……」我搔了搔头,「赤兔不只有过一个主人。」
『那你为什麼会有赤兔?』
「因为我偷他的。」我指著萤幕里远远的那一个头上显示“吕布”两个字的人物说。
『我也要玩!』突然她伸手要我的控制器。
「你………」我看了看时钟,「我们不是要去看电影吗?虽然我忘了注意时间,但是我换衣服洗把脸只要五分钟就好了。」我说。
『电影改天再看,我想玩玩看这个。』她指著萤幕说。
我看了看她,再看了看电视里的画面,我笑了出来,对著她说:「好啊!」然后把控制器交给她。
她一拿到控制器就开始紧张了,『喔!我现在要怎麼办?你先跟我说。』
「别紧张,你先按下开始扭,」我指著开始纽,「然后开始移动赵云,千万别让吕布接近你,你现在有赤兔马,随便跑都赢。」我说。
然后她点头说好,然后她按下了开始纽,然后她不知道为什麼跑去杀吕布,然后她就被秒杀了。
『咦?』萤幕里的赵云倒地,出现“赵云战死”四个大字,小希只是咦了一声,然后转头,用很可爱很无辜的表情看著我说:『他死了耶怎麼办?』
我有算过,这是我第三次被她电到了。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地上,玩到半夜三点。
小希后来选了貂婵,因为她说貂婵画得很像她,虽然我觉得她的侧脸比貂婵好看,但我只是笑了一笑,点点头说「嗯,有像。」
我用赵云带著她打遍每一个战场,她从一开始完全不会操作一直战死一直战死,到可以自己单挑里面的主将,有许多的表情和眼神,是我从来没有看过的。
最后她靠著沙发睡著了,我没有叫醒她。
那天我窗外那片暮水街的夜色很美,有一轮皓洁的月亮。
*她有许多的表情与眼神,是我从来没看过的。*
有一些小说的桥段,读起来像是一封信。
而有一些信的内容,会让人以为那是在写小说。
网路上有很多很多很会写东西的人,有时候在上面乱逛,也会三不五时逛到可以称为高手的部落格。这些高手有一个共通点,他们总是能在文章的第一段就抓住人的视线。
养一只猫能写出什麼样的心得?
如果这是一个作文题目,那麼大多数的人,应该都会从猫小时候有多可爱开始写起,然后写一些它的特徵,写一些它的调皮或是安静,写一些它平常的习惯,或是它曾经让你很担心的那一次经验。
不过我看过一个部落格,部落格的主人为她的猫写了好几篇文章,那些文章分开来看像是散文,读起来像日记,整个连起来看像小说。
更像是写给猫的信。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就是我最后一只猫了。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被装在放著许多猫咪的笼子里。每一只猫咪都伸著它们的小手想跟我握手行礼,只有你坐在最角落,用你的大眼睛看著我,像是在跟我说:「嗨,你好。」
『好有礼貌的猫啊。』我带著兴奋的语气,转头对著我当时的男朋友说。
他是个木头,他感觉不出你的礼貌。请你不要怪他,反正我看得出来就好。
为了你的名字,我失眠了好几天,我想给你一个很有精神又很特别的名字,我希望你听见这个名字就会很开心的跑向我。
后来,我发现你的速度很快,像是一只小小的遥控汽车装了涡轮一样。
『那你就叫Turbo吧。』我说。
这真是个适合你的名字。』
这是那个部落格的主人为她的猫所写的第一篇文章的片段,她的第一句话就已经吸引住我了。当我仔细地读过她为猫所写的所有文章,我哭得很开心。
是的,我哭得很开心。
因为那并不是一篇生离死别的文章,她的小猫并没有离她而去。她只是用一种写信给亲人的感觉来写给她的小猫。
我听过有人说,养猫的人,大多了解什麼是寂寞。有时候我也会从小希的眼神里,看见她的寂寞。
所以写文章给猫的人,会不会是在写寂寞给自己呢?
我把这个部落格介绍给小希看,她看完了之后,红著双眼对著我说她讨厌我,我问她为什麼?她说我让她哭了。
接著她问我『这是一篇小说吗?』
「在我看来,这其实只是她对她的猫说的话。」
『看起来像小说。』
「我倒觉得像是给猫的信。」
『那你会写这样的信吗?』
「我没有养猫。」
『我的乖女儿借你写。』她指著对门里那只猫说。
「那是你的乖女儿,应该要你自己写。」
『我从来没写过这样的东西。』
「十年前我也没写过小说啊。」我说。
『你都写了十年了,当然很会写。』
「我也是从第一篇慢慢写出来的,我并没有一开始就很厉害呀。」
『那我一开始要写什麼?』
「一开始什麼都别想,只要注意一件事就好,因为你很爱你的乖女儿,所以你只要想著你要写一篇文章告诉它你很爱它,这样就好了。」
『我写完拿给你看,好吗?』
「好。」我点点头。
很久以后,小希真的写了一篇文章给我看。
我记得我看完她写的文章,我也哭得很开心。
那个部落格的名称很有味道,叫做「我的惆怅,别来无恙」。因为不知道部落格的主人怎麼称呼,所以小希管她叫「惆怅小姐」。
而那部写给Turbo的文章,叫做《呼噜》。
我不知道呼噜是什麼意思,小希跟我解释说,呼噜是猫的声音。
当猫是整个放松或是没有压力的时候,它的呼吸就是呼噜,你靠近它就会听到它在呼噜,那是一种很有韵律节奏的声音。
然后小希就跑去把乖女儿抓过来,双手抓著它说:『快点呼噜给这个大叔叔听。』只见乖女儿一直看著我,我也看著它,过没多久,它一副不屑的表情别过头去,并且喵了一声。
我猜它在骂「干」。
小希迷上了X-Box360,也迷上了惆怅小姐的部落格。我们只住在对门,但是她却时常在我家里打电动。
那一阵子,她跟我说她的生活本来是上班下班瑜伽跟玩小猫,后来变成了上班下班瑜伽跟玩貂婵。
如果隔天是休假日,那麼小希就会在我家待到半夜,她一定要看见自己的貂婵升级才会带著一脸满足地表情回对门去睡觉。那天我们就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然后讨论怎麼跟曹操做对。
一起去看电影的事,我们好像都忘了。
貂婵被她练到了五十级,她一整个很开心。当下第一件事就是跟我一样把难度调到修罗级,然后去虎牢关找吕布算帐。
「貂婵战死」四个字一直出现在我的电视萤幕上,我只能在旁边憋著笑意。我说要不要我开赵云或是张飞出来帮忙,她很任性地对著我摇摇头。
不知道经过几次的尝试,就在我专心地在网路上看著某一篇关於台湾股市的报导时,小希突然跳起来并且开始高兴的大叫:『耶!耶!我打赢吕布了!』然后她跑到我旁边来拉住我的手,『阿尼!我打赢吕布了!』她很开心地说。
「你不需要……这麼激动……」我被她晃啊晃的,讲话有点震动,「后面还有………好几个……关卡……会遇到他……」我说。
『啊………』她原本很开心的情绪突然间冷掉了,『……真的吗?』她问。
我点点头,「嗯。」
然后她就走回我的电视机前面,把X-Box360收起来,把主机关掉,把一切都归回原位。
「不玩貂婵了?」我问
『嗯。』她点点头。
「不打吕布了?」
『嗯。』她点点头。
「肚子会饿吗?」
『嗯。』她点点头。
「我带你去吃饭。」
『嗯。』她点点头。
*所以写文章给猫的人,会不会是在写寂寞给自己呢?*
小希是那种见过一次就会忘掉一次的女孩子。
今天你第一次看见她,你知道她就是长这样,但是明天你就会忘了,然后会一直到下一次再见到她,你的心里就会有个声音对你说:「嗯,她就是小希,她就是长这个样子」。
要一直累积到一个程度,你才会真的在没有见到她的情况下,完全记得她的样子。我花了多久的时间记得她的样子呢?我自己也没去注意。我只记得我们一起吃饭,然后她说要去上洗手间,她一离开座位,我就忘了她的样子了,但等到她回来,我立刻又记得她的样子。
小希说这是我的老年痴呆症提早发作。
「那你记得我的样子吗?」
『当然记得。』
「那你现在闭上眼睛,跟我说我是什麼样子。」
『你就是一副阿尼的样子。』她故作俏皮地说。
「要这样回答谁都会。」
『换你闭上眼睛,跟我说我是什麼样子。』
然后我真的闭上眼睛,我真的说不出来。
「你就是一副很八卦的水瓶座的样子。」我说。
一直到已经在暮水街住了半年,我才真的能记得小希的样子。
她喜欢留长发,她说过她从来不曾把头发剪短过。
她有长长的睫毛,让她的眼眸看起来很深。
她有一张鹅蛋脸,嘴唇常常是淡粉色的。
人家说真正的美女,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八颗上排牙齿。我仔细地数过,小希笑的时候是露出十颗。
露出十颗就不是美女了吗?我不以为然,因为对我来说,小希就是个美女。
『阿尼,你为什麼要叫阿尼?每一次叫你的名字,我都觉得在叫《南方四贱客》里面的阿尼!』小希说。
「你要这样想也没关系,我无所谓的啊。」
『可是《南方四贱客》很低级啊!』
「哪会?」我立刻反驳她,「哪里低级?那简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世纪杰作啊!从来没有这麼好看的恶搞卡通啊!」我说。
『哪里好看?』
「超级好看!」我说。
每当我听到有人说不喜欢《南方四贱客》,我就会觉得他们很奇怪。这麼优秀的卡通,竟然有人不会欣赏。
你知道这部卡通,是台湾电视史上公认中文配音最完美的卡通吗?我想有很多人不知道,因为看过的人只记得它的爆笑,却不记得它其实是一部需要很多配音员的卡通。
卡通里面的南方公园小镇,住了很多很多的人,还有一座南方小学,有小学就有老师有校长有学生,有学生就有家长,有家长就有它们上班的地方,有上班的地方就有老板跟上司………
这麼多角色当然就要用到很多配音员,就算一个配音员要接下五个以上的角色,他们还是配得很完美。
它之所以那麼让人难忘,不只是因为配音好,而是对白精彩而且非常难忘。
你试著想一想,当几个念国小的孩子,他们的口头禅是「妈啦屁啦铐」的时候,这世界是多麼的美好。
噢!我忘了还有阿尼的「嗯」。
阿尼家里很穷,总是用衣服包住脸只看得见眼睛,说话的声音永远听不清楚,所以他说话只有「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这样。
「他奶奶个熊!阿尼!如果你再不说话,我就把你的屁眼缝起来!」
「屁啦!谁再说我妈拍过露点写真集,我就把我的大便塞到他的鼻孔里!」
「铐!去你的担担面!」……………
我超喜欢这种对白,能想出这种对白的人真是天才………………………………嗯,抱歉,我离题太远了,故事回到小希身上。
小希的头发有一种香味,或许应该说是她身上有一种香味。当我站在她的下风处,九月里秋天的夜风吹来,我就能闻到她的香味。
我想问她这是什麼味道,可是我怕她觉得我是变态,所以就打消了念头。不过后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下,她告诉我的答案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自从小希看完《呼噜》之后,「惆怅小姐」的部落格变成她每天都会去观光的地方。一开始我对她使用“观光”两个字来形容上网这件事还颇不习惯,不过她解释过后,我突然觉得观光很适合形容上网。
『你想想看,当你用滑鼠点了一个网址,在那个网址还没跑出来之前,你根本不知道它长什麼样子,里面有些什麼,你能在里面看见什麼或是知道什麼,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买了一张机票,要到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去,但是在你还没到之前,你根本不知道那里长什麼样子,那里有些什麼,你能在那麼看见什麼或是知道什麼。』她说。
『所以上网,就像在观光!』小希再一次强调。
我觉得这个形容恰到好处,她的说明也非常清楚。我说她可以来试著写小说,她点点头说她会的。
跟小希一起吃饭说话聊天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如果你不介意一个女生时常因为笑点太低而笑到叉气的话。她的笑声不是呵呵呵也不是嘻嘻嘻,是很豪迈的哈哈哈。如果她笑很久的话就会出现一种频率,像是她的喉咙里装了一条弹簧,把她的笑声弹来弹去。
讲笑话给她听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通常笑话都还讲不到一半,她就已经笑到不行了。
「我讲个笑话给你听,是我在网路上看到的。」我说。
『好。』她点点头。
「有一个神父,他到了一个部落去传教,但是那个部落的土著不会说国语,所以他就找了酋长来,他想先把酋长教会,然后再请酋长去教他的族人。」
『嗯。』她点点头,不过她已经开始微笑了。
「神父每天都跟这个酋长去散步,每看见一样东西,他就会指著那样东西,然后教酋长说那个东西的名字。」
『嗯嗯……』她已经开始咧嘴笑了。
神父指著天说:「天空」。
酋长:「天空……」
神父指著池塘说:「池塘」。
酋长:「池塘……」
神父指著草丛说:「草丛」。
酋长:「草丛……」
『哈哈哈哈哈哈………』←这是小希的笑声。
这时神父看见草丛里有两个人正在做爱,他一时脸红,不知道该怎麼讲。
两秒钟反应过后,神父指著做爱的两个人并且回头对著酋长说:「骑车……」。
话才刚说完,酋长就拿起他的弓箭,一箭射穿了那一对正在做爱的男女。
神父吓了一跳,惊慌地说:「你……你怎麼可以杀人……?」
只见酋长很冷静地看著神父说:「我的车………」
然后小希就笑到歇斯底里了。
我常常在我的部落格还有留言板里面看见一些读者留言给我说「看你的书真的会笑到肚子痛」,或是「不能在上课的时间看你的书,不然笑出来会被老师抓到」。阿忠说我讲故事很有条理,会让人很想一直听下去,讲笑话也一样。
「所以一样的笑话,给我讲跟给你讲,结果就会差很多。」阿忠说,「你可以把五十分的笑话或是故事讲成一百分的精彩,但我会把一百分的笑话或故事讲成五十分的无趣,甚至是零分。所以你才能写小说,但是我不行。」
宜珊也说过差不多的话,『有些人天生就很会说故事,你就是其中一个。』
小希问过我,我是怎麼去完成一部小说的?
我很简单地告诉她:「把你要写的写完就是了。」
小说的组成,有千万种说法,但要完成一部小说,只有一种方法,就是写完它。
你可以天马行空地想像N种剧情或是N个角色,你要让哈利波特跑到宋朝去也好,你要让嫦娥撞到人造卫星也好,你要让超人在夜市卖蚵仔面线也可以,甚至你要把你讨厌的政治人物写成吃大便的蛆也行。
这些都是“你要写的”,把它写完,它就会是一部小说。
一开始写不多没关系,把它当成是日记或是散文,一篇一篇累积,一次写得比一次长,每想一个新的故事就多替它想一些架构………
总有一天,会让你写出一部好看的故事。
但好看的故事一定要写完,它才能好看。写不完的故事,尽管它在怎麼好看,它还是不存在。
「你想想,如果《南方四贱客》的作者一天到晚只想著要创造出一个每一集都要死一次的阿尼,但是他却一直不动作,那我们会有精彩的《南方四贱客》可以看吗?」我对著小希说。
『所以写完最重要?』
「对。」我点点头。
『写不好看没关系?』
「没有人一开始就能写得好看的。」我说。
『你有写得很难看过吗?』
「当然有……」我说。
就在我要继续说下去的时候,我的手机收到一封讯息,是阿忠传的。
阿忠说:「我明天就要开刀了,祝我好运,兄弟。」
*小说的组成,有千万种说法,但要完成一部小说,只有一种方法,就是写完它。*
我开始记得小希的香味,是在我要回高雄的那天晚上。
阿忠传来的讯息真的吓了我好大一跳,我不知道他为什麼莫名其妙突然要开刀。我立刻回拨电话,却一直打不通。於是我二话不说立刻搭车回高雄,是小希载我去车站的。
然后隔天我至少骂了阿忠十个以上的干字,因为他只是开刀割了盲肠。
不过现在想一想,如果他没有在这时候割掉那条盲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鼓起勇气对小希说:「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那真的是一句会让周围的气氛立刻改变的话,「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阿忠躺在病床上,除了头发乱一点之外,完全没有虚弱的样子。他还偷偷跟我说等护士小姐不在的时候,要我陪他去抽根菸。
妈的,你抽死好了!刚开完刀就想抽菸,最好抽进去的菸都从割盲肠的伤口跑出来!
「干!没事传什麼你要开刀了这种讯息!是要吓死人吗?」
「我只是想要你替我祈祷一下,我怎麼知道你会冲下来?」
「干!我接到讯息马上回拨电话,为什麼打不通?」
「病房里面还有其他病患,那麼晚了,手机打开会吵到别人。」
「干!没事割什麼盲肠?」
「我也不知道为什麼肚子突然痛到完全没办法走路,连站著都有困难,来到医院,医生看过之后就说要割掉盲肠,我马上就住院了,连说不的机会都没有。」
「干!这叫做报应啦!」
「你现在每讲一句对白都要用“干”开头就对了?」
「干!对啦!」
「那我可以用吗?」
「干!可以。」
「干!谢谢。」
护士用“你们两个讲话很低级”的眼神看了我们一眼之后就走了,我跟阿忠就到室外去抽菸。
阿忠跟我说,他上礼拜在一家百货公司遇到宜珊。坦白说,我跟宜珊分手到现在也已经半年多了,可是忽然间听到她的名字,还是会有一种错愕。
会在心里面听到一种声音,「喀!」
他说宜珊一个人在逛街,好像在挑鞋子。她并没有看到他,只是很认真地在看展示架上的每一双鞋子。「本来我是想去跟她打个招呼,可是我又怕她会觉得奇怪。」阿忠说。
「奇怪?奇怪什麼?」
「当然会奇怪,」他用手搔了搔额头,「她是我兄弟的“前”女友,不是我兄弟的女朋友。」他特别强调了“前”字。
「是女朋友才能打招呼?前女友就不行?」
「也不是这麼说,」他摇摇头,「但那种感觉就是奇怪,而且你要我去跟她打招呼之后说什麼?“嗨!你跟阿尼分手之后过得很愉快吧?”这样吗?她要说对也不是,说不对也不是。」
「………」
「既然是这样,那这个招呼就不用打了,只是徒增尴尬罢了。」
「喔……」我无意识的给了一点回应。
「你还在喜欢她吗?」阿忠问,他问完了之后,我发呆了一会儿。
「不会吧?」他有点惊讶。
「什麼不会吧?」
「就是你还在喜欢她啊。」
「呃………」我心里顿了一会儿,「不是……不是还在喜欢……」
「不然咧?」
「嗯………是一种………嗯………」我又顿了一会儿,「我不会说。」说完,我低头看著地上。
然后,我们就安静地再点燃一根菸,就这样安静到抽完第二根菸,天色渐暗,有一架飞机飞过我们头顶时,我们一起看著那架飞机,两个人同时吸了吸鼻子……
「干!你乖乖地待在医院等复原,知道吗?」终於,我先说话了。
「干!你又来了,你是一个有气质的人,说话不要用“干”当开头。」
「喔……那要用什麼?」
「刘德华有一部电影叫做《最佳损友》,里面有个神父说,如果改不了骂脏话的习惯,那以后要骂脏话的时候,就用水果名称来代替。」阿忠说。
然后我想起了那部片,「香蕉你个西瓜!我走了。」我说。
「莲雾你个巴乐!拜拜。」
我离开了医院,走出大门,搭上计程车,前往左营搭高铁回台北。
阿忠永远都是了解我的那个人,因为我没什麼这麼亲近的朋友了。
朋友在我的心里有很多种分级,我想很多人都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表示圆心,那麼他的朋友都会在那个以他为圆心所画成的圆圈里。最接近圆心的人,就是最亲近的朋友,站在最外围的人,就是没什麼感情基础的朋友。
但我的分类还有一个等级,叫做钥匙级。
这一个等级的朋友,都有一把我给他们的钥匙。他们能打开我,能关上我,能在我心里拿走一些东西,也能放一些东西到我心里去。
宜珊把钥匙还给我了,在那同时,她从我心里拿走了一些东西。
我在回台北的车上,一直在想著今天我跟阿忠的对话。
我跟阿忠说,我不是还喜欢著宜珊,而是一种什麼……我说不出来的东西。
然后我拨电话给宜珊,距离我上车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电话一被接起,我立刻就说「当初,我好像……忘了跟你说什麼。」
『啊?』宜珊没听清楚,她的声音告诉我她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麼。
「我们在八个月前分手了。」我说。
过了十秒的安静,『嗯……』她应了一声。
「但我到今天才发现,我一直忘了跟你说什麼……」
『你忘了………跟我说什麼?』
「嗯。」我停顿了一会儿,「对………」
『是……你的痛苦吗?』
「不是。」
『是………你的遗憾吗?』
「不是。」
『那麼………是你的不愉快吗?』
「不不不……」我有些急躁,「都不是。」我回答的声音有些躁跳的情绪存在。
『那……你觉得是什麼呢?』
然后我突然想起来了,「是祝福……」我说。
电话的那一头没有传来任何声音,宜珊此刻的安静,是一种灵魂的聆听。
「我爱过你,宜珊,我很用心地爱过你。」
「我们在相爱的时候很完美,所以当我们不再继续在一起了,其实是不该有痛苦的。」
「没有痛苦,就不会有遗憾。」
「没有遗憾,就不会有任何的不愉快。」
「虽然我对你不曾说过爱,但因为我真的爱过你,所以我想跟你说……」
「要幸福,要一切都好好的,才对得起我们爱过的对方。」
说完,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眼睛却有点红红的,鼻子也有点酸酸的。
上了车子之后,列车以时速两百八十公里以上的速度往台北飞奔,因为我搭的是直达车,所以只停台中跟板桥。
到了台中之后,我收到宜珊传来的简讯,我看完之后,笑了一笑,心里有一种踏实感。
『阿尼,曾经是你的女朋友,我很荣幸。』
*要幸福,要一切都好好的,才对得起我们爱过的对方。*
有多少人可以用“我很荣幸”四个字来对前一个情人说:「曾经当你的情人,我很荣幸」的?
又有多少人可以“被”觉得荣幸,曾经别人当过自己的情人的?
前者与后者的差别在哪?其实完全没有差别。
因为他们都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我在高中的时候交过两个女朋友,一个在高一,一个在高三。
高一时的那个女朋友,在一起不到三个月就分手了。因为她很喜欢郭富城,所以常常要求我学郭富城唱歌。大家都知道郭富城唱歌有一种很奇怪的腔调和声音,有点夸张的卷舌咬字让他的歌声很有辨识性。
但很可惜的,我唱歌一向是游鸿明一派的,深情而且有成熟魅力。
曾经我在家里接电话,打来的人跟我说:「这里是○○补习班,请问你的孩子在吗?我们想请他到我们补习班来补习。」
可见我的声音有爸爸的感觉。
要叫一个声音有爸爸的感觉的人去学郭富城的声音,还要学他的咬字,坦白说,真的有难度。
「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
「到底有谁能够告诉~我,要怎样回到从前~」
我很尽力地在KTV里面用郭富城的声音取悦她,但是她似乎不太满意。我跟她说过,如果你了解我有像了解郭富城那麼多的话,我会觉得很开心。
『我很了解你啊!』她说。
「真的吗?那你知道郭富城喜欢吃什麼吗?」
『当然知道,』她骄傲地说,『他喜欢吃广东菜还有吃辣。』
「那我呢?」
『你?嗯…………嗯…………嗯…………』她嗯了大概十分钟,然后隔天我们就分手了。
高三那个女朋友是一个很会弹钢琴的女孩子,为了她,我还加入了学校的乐队,就是为了要去学一些乐理,至少在跟她讲到音乐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什麼都听不懂。
她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子,我深深地为她的气质著迷。
我跟她还没有在一起之前所有的对话都是用书信,今天我写信给她,明天她就回信给我。
『我喜欢会写歌词的男生。』她信里面说,然后我就拼命地写一些歌词,尽管词不达意。
『我喜欢会吹萨克斯风的男生。』她信里面说,然后我就跟学弟抢萨克斯风,故事挑她经过我面前的时候吹得很大声。
她的爸爸是艺术学院的教授,妈妈是教高中的音乐老师。对她的教育与要求自然相当的高,管教也甚严。
有一次她的爸妈不在,我们偷偷地在她家约会,我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她却因此贫血昏倒。我把她抱进她的房间,拧了毛巾放在她的额头上,然后跪在她的床边等她醒过来。
没过多久她的爸妈就回来了。看见一个陌生男子跪在自己的女儿床边,他们受到的惊吓可想而知。妈妈立刻就报警了,爸爸则是很快地把我“制伏”。
警察来了,我的爸妈也来了,我的女朋友也醒了,两家子的人加上两个警察,坐在一个气氛非常低气压的客厅里,误会算是化解了,但也因此,我们被硬生生地拆散。
高中一毕业,她就被送出国去深造钢琴,我则是继续念我的大学。
大学的时候,我交过三个女朋友,一个是大二,一个是大三,一个是大四。
大二时的那个女朋友,是她来追我的,也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被追求。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女生追男生似乎都比较容易,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麼就答应跟她在一起,明明她并不是我的菜。
后来我仔细地想过,会跟她在一起,只是因为她胸部大而已。
大三那个女朋友,本来是一个研究所学长的女朋友,后来我横刀夺爱,还在校园里发生当众抢女朋友事件。
但其实我是无辜的,因为她告诉我她没有男朋友。所以我一整个很用心在追求她,她觉得跟我在一起很开心。
然后她男朋友就出现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刚上完课,她传简讯告诉我她在餐厅等我,要一起吃饭。结果那是一顿鸿门宴,她的男朋友跟她坐在位置上等我,等我到了现场,他劈头就说:「你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吗?」
坦白说,我吓到了。我根本不知道一个几乎每天都跟我在一起的女孩子,会是别人的女朋友。
於是我看了看她,然后对著那个男的说:「她并没有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不然我不会去追求她。」
为情谈判的感觉真的很奇怪,而且谈判结束不到五分钟,你就会觉得刚刚的一切都非常的幼稚。
他在餐厅里有点歇斯底里地问她:「你要选谁?今天一定要有一个了断!」
她开始掉眼泪,然后一直摇头。旁边还有一大堆来吃饭的人,大家都在看戏。
我则是冷眼地看著这个悲哀的女人和悲哀的男人,然后心里想著:「我喜欢上这个悲哀的女人,我还真他妈的悲哀。」
他们悲哀在哪里?
男的悲哀在他以为女朋友追到了就可以放著不理了,爱情永远不会变质。
女的悲哀在她以为能同时得到两个人的爱,幸福会有乘以二的重量。
妈的,悲哀。
大四的那个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了三年。
她是除了宜珊之外,最稳定的一个女朋友。最后我们的分手非常地平和,而且非常的冷静。三年的时间让我们了解了一件事情,“试图改变对方,你就会失去自己。”
我跟她其实有很多的不同,但我们却都以为爱能让那些不同变得相同。
於是她试图改变我抽菸的习惯,我试图阻止她出门会化妆的习惯。她试图了解我不会告诉别人的那一面,我试图挖掘她不想被知道的那些事。她试图安排我将来数十年的生命,我试图决定她往后可以培养的兴趣。
最后我们在咖啡馆里,各自替对方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发现对方为自己点的咖啡其实不是自己喜欢的,而是“自己希望对方喜欢的”,我们才在在一起了三年之后发现彼此之间的差异竟然从来没有减少过。
大学毕业之后,当兵的两年根本没时间谈恋爱。
然后就退伍了,书也出了三本了。二十四岁那年,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一佰万,也找到了人生的第六个女朋友。
她是一个银行的行员,每次我去银行存提汇款都会遇见她。感觉我跟她很有缘,因为十次有七次是她替我服务的。
我用存款单写上:「请你看电影!」,她说好。
我用汇款单写上:「请你吃晚餐!」,她说OK。
我用提款单写上:「下班去逛街!」,她说没问题。
我最后直接用嘴巴问她:「我们在一起?」,她没说话,只是亲了我一下。这当然不是在银行里面亲的,请不要误会。
在一起了一个月,她说她要去看项鍊。
在一起了三个月,她说她要去看钻戒。
在一起了六个月,她说她妈妈要她结婚。
在一起了九个月,她说不结婚就要分手了。
「喔耶!」是她说分手时我当下的心情。对不起,我竟然这麼的高兴。
一个二十四岁的男生在事业基础还没建构起来之前就要结婚?抱歉,我办不到。就算我很早就赚进人生的第一个一佰万,那对我来说,还不足以当做一个可以养家结婚的数目。
然后,我遇见了宜珊。
『阿尼,曾经是你的女朋友,我很荣幸。』这真的是很有力道的一句话,对吧。这表示我跟宜珊都没有后悔当初选择了对方,还一起走过了一段生命。
我不禁回想,高一时的那个女朋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高三时的气质女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大二时的大胸部女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大三时的劈腿女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大四时的冷静女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二十四岁时的银行女友,她跟我在一起,觉得荣幸吗?
突然间,我发现我很感谢宜珊,她让我看见自己的感情路一路走来的成长。当我也深深地觉得「曾经是你的男朋友,我很荣幸」的时候,我们之间还有什麼是不完美的呢?
阿忠出院那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还好好地活著,我说「苹果你个柳丁!非常好!」,他说「蹫子你个葡萄!改天回高雄我们去喝两杯。」
小希在载我去搭车的那个晚上,告诉我她身上的香味是什麼,从那天开始,我就记得了她的香味………
也记得了她的脸。
『这是一种香水,名字叫想念。』
*试图改变对方,你就会失去自己。* 你可以牵我的手
行人用的绿灯,小绿人在奔跑著了。
剩下五秒,我们还有一整个路口要过。
我一边急著过马路,一边担心她没有跟上我的速度。
念头一转,我加速跑过了路口,
我以为她会跟上,但她却被红灯留在路的那一边了。
那一刹那间,我想起了这个熟悉的画面。
三点钟男生是我,九点钟女生是她,我们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麼事?
突然间,我变得没有联想力了。
『你可以牵我的手。』穿越马路之后迎向我的她,笑著对我说。
『因为一个人等红灯,感觉很寂寞。』
我说那个香水的名字取得真好,一整个贴切。小希听不懂我在说什麼,眼睛直盯著我看。
我不敢告诉她因为我开始想念你,当我看不见你的时候。
那天搭夜车回高雄,在车上我拼了命地培养睡意,但是睡不著。因为我一直想起小希跟我说「那是一种香水,名字叫想念」的那张脸。
我有算过,那是我被她电到的第四次。
后来我有把小希的存在和我的想念告诉阿忠,他说「鲁肉饭你个蛋花汤,恭喜你走出跟宜珊分手的阴影!」
「不是应该用水果吗?什麼时候换成吃的?」
「水果快用完了,换吃的也可以。」他说。
「喔!那担担面你个蚵仔煎,我听你在放屁!」我说。
但是阿忠好像不是在放屁,这一次,我被他说中了。
我忘了我是什麼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小希的,但我知道我对她产生喜欢之前,有一些迹象连我自己都没发现,后来想想才觉得有点怪异。
我会在小希差不多要到家的时间开始注意时钟,也开始注意门外的动静。当我听到她上楼的脚步声,我才会觉得安心。
有时候跟她一起吃饭,我会特别注意她的表情,还有注意她的动作,如果她需要面纸,我早就拿好准备递给她了。
我还记得有一次小希请我帮她把乖女儿带去给宠物店洗澡,我骑著脚踏车载著它去找小希说的那家店,然后把乖女儿交给里面那个慈眉善目的老板娘,在我离开之前,我竟然下意识地对著乖女儿说:「爸爸晚点来带你。」
小希叫我菸抽少一点,我的菸量立刻减半。本来是三天才抽一包,现在变成一个礼拜抽一包,这个改变让我损失了一些菸,因为台北气候比较潮湿,菸的味道都变了。
我会在打三国无双的时候,把小希练到五十级的貂婵叫出来,然后看著萤幕里的貂婵发呆。
「干!怎麼有点变态?」我自己都开始有这样的感觉。
有一次,我去上一个广播节目,跟主持人谈我出书以来的过程与心得。主持人从头到尾都很规矩地问有关於我作品的问题,不像一些综艺节目,一定要聊到一些八卦才甘心。
在上广播之前,我有跟小希说我要上广播节目,她很兴奋地问我是哪一个电台,她要准时收听。
「那是一个Live的节目,时间是晚上七点,那个时候,你应该在……」
『没关系,我可以不去上瑜伽。』她接著我的话说。
「没关系吗?」
『没关系,我就是要听你上广播节目。』她说。
主持人问我,写了这麼多关於爱情的故事,是不是很多人会误以为我是两性专家?
「嗯,是啊,我常在部落格上看见一些读者要求我替他们解决感情问题。」
『那你都怎麼回答?』
「通常我都不太回答,因为我并不是两性专家呀!而且通常他们的问题大都是欠沟通,我真的觉得好好地沟通是两人要相处融洽的第一要件。」
『那有没有读者直接写情书给你呢?』
「嗯……有是有,不过我想她们喜欢的是写书的阿尼,不是真正的阿尼吧。」
『写书的阿尼跟真正的阿尼不一样吗?』
「其实没有太大差别,但书给人的感觉大多是比较好的,因为人会自己去想像,当她们看见书里的男主角有吸引她们的性格,自然地就会有“作者就是男主角”的错觉,但其实她们只要看到我本人,就会幻想破灭的。」
『你对自己的样子没信心?』
「我本来就不是帅哥,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所以没有人说过你是帅哥?』
「从来没有耶!我就是长得不怎麼样我自己很清楚。其实谁不希望自己长得很好看呢?可是这没得选择,我只能说抱歉啊各位,可以的话多去看看我的书吧!因为看见我本人会伤眼睛,看我的书不会伤眼睛。」
讲到这里,主持人跟我都笑了。
就在我还在心里称赞主持人一直都没问到什麼八卦问题的时候,她就破功了。
『现在有女朋友吗?』
「呃………之前有。」
『所以现在是单身?』
「嗯,不过………」
『不过有喜欢的人?』
「呃……没事啦,可以跳过去吗?」
『说嘛说嘛』,主持人开始使出逼问功,『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人?』
「算是吧,我还不是很确定……」
『那要不要藉这个机会,在空中跟她表白呢?』
「不用了不用了………」,在录音室里,我开始冒冷汗。
『看来已经写了无数爱情小说的阿尼,面对感情也会不知所措的啊!』
「谢谢你帮我下这个注解,万分感谢。」我擦去头上的冷汗说。
小希那天晚上跟我说,她听完我的Live节目,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她解释说,一个住在她隔壁,看起来跟一般人完全一样的男生,上了一个很知名的广播节目,说了一些平时不太能聊到的话题,感觉很远。
『但刚刚才听完节目,一个小时不到,节目里的那个来宾就站在我面前,感觉真的很奇怪。』她说。
还好,我松了一口气。
我以为她想问我,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是谁。
那个广播节目,如玉也有听到。她在隔天的MSN上面问我,我一整个装傻,说昨天上节目的阿尼是被附身的阿尼,不是我本人。
然后冬天就到了。台北真他妈的冷,冷到一个无以复加。
小希说她跟她朋友约好要到峇里岛去避寒五天,要我替她照顾乖女儿。本来是小希要把钥匙交给我,我只要每天开她的房门,进去帮乖女儿清理猫砂,然后替它倒一些食物就好,但是我怕乖女儿整天只闷在一个主人五天不回家的房间里,可能会无聊到到处大小便来泄愤。
所以我把它的猫砂跟碗搬到我家里,乖女儿就这样跟我相处了五天。
载小希跟她的朋友去机场的路上,她的朋友们一整个聒噪。我有点怀疑四个女生一起到峇里岛到底要玩什麼?
『每天洗SPA洗到脱皮啊!』她们异口同声地说。
然后我跟小希在海关前面说再见,她是四个女孩子里面最后一个进去关口的。
『替我照顾乖女儿,拜托你了。』她离开前还不忘提醒我。
「你放心,它会很安全。」
『你也要保重,我回来还想看见你。』
「别说得很像要诀别了一样,好吗?我的眼泪都快要………」我故意演得要哭要哭的样子。
小希的笑容真的很好看。
她走进海关之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想念………」我不自觉地说了出来。
小希不在的那五天,我每天都很无聊。
如玉说如果无聊就快点写一些东西吧,我想想也好,就开始动笔写新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麼,本来只写了两千字的存量,在五天之内,迅速突破了四万字。
我设定了一个男主角,一个女主角,因为我之前说过,我想写一个角色很少的故事。
就在小希要回台湾的前一天晚上,我写完了一部份的小说,闲著没事正在上网。
阿忠丢了我MSN。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馄饨面你个乌龙茶,死阿尼,你在干嘛?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我在观光……
在讯息送出去的那一秒,我才惊觉……
小希对我的影响,已经有这麼多了……
*在讯息送出去的那一秒,我才惊觉……*
*我对小希的喜欢,已经有这麼多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什麼观光?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哎呀,你不懂!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就是不懂才问你啊!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改天再跟你讲!既然你今天这麼无聊,我们来继续上一次的话题。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生小孩那个?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现在不要生小孩了,因为他们不在荒岛上了。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那场景换到哪里?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换到我现在住的地方。
然后阿忠不知道在干嘛,我等了几分钟之后,他才丢了讯息回来。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你是说角色换成你跟小希吗?
阿尼不要每集都死,好吗?说:
当然不是我跟她,是设定新的角色。
有个男孩叫忠哥,每天只会笑呵呵说:
这两个新的角色代表你跟她嘛,对吧!那这样就更要生小孩啦!一定很精彩的嘛,多high啊!对吧!生小孩!生小孩!生小孩!生小孩!生小孩!生小孩!
然后我就把他封锁了。
小希要从峇里岛回来的那天从机场打电话给我,说班机延误了,要我别到机场去接她,免得等太久。
然后我听到我的电铃声,是凌晨四点。小希用一张很丰富的表情站在我的门口看著我,『阿尼,好久不见。』她说。
她的表情有开心有轻松有疲倦,似乎道尽了她这五天的旅程就是这样的。
我很想回应她一句,「是啊,好久不见,我很想你。」但是我是俗辣。
『还没睡?』她问。
「嗯,」我笑著点点头,「在写一些东西。」
『新作品?』
「不算啦,还在乱写阶段。」
『乖女儿呢?』
「在我的椅子下面。」我指著它说。
『谢谢你替我照顾它。』小希说。
「小事一件,不要放心上。」
『明天我请你吃饭,好吗?』
「不……」我才刚要说话,小希立刻就打断我。
『别说不好,你替我照顾乖女儿,我是该请你吃一顿饭的。』
「我没有要说不好,我是要说“不要只有吃饭”……」我故意耍了点嘴皮子。
『那你还想干嘛?』
「吃饭加看电影再加散步,好吗?」
『这是抢劫吗?』
「这是勒索,别忘了,你女儿还在我的椅子底下………哼哼哼……」我故意演了一个坏人的表情。
她笑了一笑,说我的演技很烂,然后就拉著行李转头回到她的房间去了。
我呆在原地,回头看了看那只用很奇怪的睡姿睡在我椅子底下的猫,然后我去敲了一下小希的门。
『怎麼了?』小希开门说。
「你的乖女儿不用回家吗?」
『没关系,我看它在你家也很自在,就先留在你那儿吧。』小希说。
隔天下午,我因为做了一个很长的美梦而睡到一个不省人事。我梦到我跑到一个很南洋的海边去渡假,很多沙滩比基尼辣妹都在我眼前奔跑著,她们都有曼妙的身材跟美丽的脸蛋,不知道为什麼,梦里的镜头一直停在她们的胸部跟臀部上,我也没得选择,只能跟著看那些胸部跟臀部,非常地无奈………
然后我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大声公要她们到我身边来集峆,她们竟然就一起跑到我旁边来了。
干!这果然是梦,只有梦会有这种情形发生。
然后我在这麼多女孩子当中看见小希,揉揉眼睛觉得不可思议,她竟然是其中一个。我问她为什麼在这里,她说这里是峇里岛啊!然后我问她我为什麼也在峇里岛?她说是我载她来的。
听她这麼一说,我心里突然有很多疑问,於是我继续说:「只有我跟你来吗?」小希回答说:『是呀,不然你希望有别人吗?』
「那这一群辣妹是怎麼回事?」
『因为你手上有情圣大声公,她们都会跟著拿情圣大声公的人。』
「情圣大声公?这名字听起来像是周星驰电影里面才会出现的东西。」
『你说对了,他正在你旁边拍戏。』
然后我真的看见星爷走到我旁边跟我说:「麻烦你老兄!把道具还给我吧!你拿著我的道具我怎麼拍戏?」
然后他拿走了大声公,所有的辣妹都跟著星爷跑了,这时小希问我:『阿尼,你喜欢我吗?』
热带的南洋音乐声响起,艳阳高照,白色的沙滩与蔚蓝的海水一望无际。我看著小希,那双很深很深的眼眸,不知道跟她深情对望了多久,我什麼都没有说,只是吻上她的双唇,双手在她的背上游移著………
小希来按电铃的时候,我刚好梦到要脱掉她的比基尼。如果她再慢了十分钟来按电铃,那麼梦里面的那个小希大概……
三明治你个西瓜汁!早不按晚不按,这种紧要关头………
我带著一丝丝的遗憾与愤恨打开了门,脑海里还是那个身材很好,躺在我怀里,比基尼快被卸下的小希。
『嗨!阿尼!』小希用她很有精神的声音跟动作迎接我的开门。
「你好。」我努力撑开睡眼,看见她身上穿著毛衣加外套,好不习惯。
『你还在睡啊!』
「是啊……几点啦?」
『都两点多了,起床罗!』
「要去哪?」
『吃饭看电影加散步啊!』
「你不是说我在抢劫吗?」
『但是我并没有拒绝你抢劫我啊……』
小希说这句话的时候,那个声音和表情,让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我有算过,这是我第五次被她电到了。
*做有很多比基尼女郎的白日梦,真有一种不想醒来的感觉。*
十二月了,台北好冷。
在走路的时候无意间会不小心碰到小希的手,我能感觉到她的冰冷。
她用一个桃红色的围巾包著自己的脖子,在那张被冷空气冻白的脸上,透出跟围巾一样的红色系。
有时候,围巾会盖住她的嘴巴,只露出她的眼睛跟鼻子。那个样子的她,真的很美。
走在路上的时候,小希问我『阿尼,你怕冷吗?』。
「我很怕呀!」双手手掌刻意地磨擦了几下,看著小希的脸,我点点头。
很多人怕冷,很多人怕热。但到底是怕冷的人多?还是怕热的人多?
阿忠说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去思考,怕冷的人留在高雄,怕热的人躲去台北就对了,想那麼多干嘛。
嗯,想想也对,难得他这个人说话这麼切中要点。
这是我跟小希的第一个冬天,却是我第二次在台北过冬天。
我记得第一次是在我退伍的那一年。
当时几个大我几梯,比我早退了一两个月的学长,在我退伍当天打电话给我,「阿尼,今天退了吧?上台北啊!我们带你去玩!」
然后我带著好几天的行李和一些钱,买了一张机票,糊里糊涂地就降落在台北松山机场了。
出了机场大门,我看见远方的建筑物上有个时间与温度显示器,它先是说「20:30」,然后说「11’C」。
「干!好冷!」我独自打著寒颤,站在门口,手插在口袋里,不停颤抖著。
台北的冬天很湿,清晨与晚上的时间,呵口气都会冒烟。
「天啊,这将近七百个日子,每一天都是直折磨,这一天终於到了,我终於退伍了……」看著手上的退伍令,搭配著台北寒冷的冬夜,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你们看,死阿尼在那里。刚退伍就一脸大便样,看了真难过。」学长们一行四个人开车来载我,他们把车子停在我的面前,摇下车窗看著我说。
这时想哭的情绪更是冲动,因为退伍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看见他们四个人,感觉好难过。
一辆小小的一千六百西西的小轿车挤了五个大男生,坦白说是有点辛苦。不过还好没有人是胖子,不然我会被挤到吐。
那天我们先去烧烤店吃了晚餐,在那里聊了很多当兵时的事情。他们虽然才退伍没多久,但是每一个人都找到工作了。想想也还蛮正常的,他们都是很好的研究所毕业的呀。
然后他们问我退伍了要干嘛?我笑一笑,说继续写作。他们开始亏我写的东西很烂很难看,说看了会哭会掉眼泪。
时间接近晚上十二点,他们带我到一家夜店去跳舞,说我刚退伍,久未近女色,所以要慰劳我一下,带我去看辣妹。
我在大学时去过几次夜店,但我都是去顾包包的那个人。每一个同学都去跳舞亏妹,只有我留在座位上看著包包,一个人喝著啤酒抽闷菸。
而这一次也差不多。
其实我对顾包包这件事不会觉得不开心,我本来就是个不会跳舞不会High的人,到夜店去只是纯看美女纯看人跳舞,帮朋友顾包包只是顺便而已,一点都不会觉得委屈还是无聊。
不过不知道是老天爷看我可怜还是怎样,那天学长们在里面搭讪了另一团的女孩子,其中一个跟我一样是「包包管理员」,他们把她留在我身边之后,就继续跳他们的舞。
「你好,我叫阿尼。」我先自我介绍。
『嗨,我叫○○。』她接著说。
抱歉,我用了○○代替她的名字,因为我忘了她叫什麼名字了。
然后,大概过了三十分钟吧,我们坐在彼此的旁边,大概只有十公分的距离,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后来我不知道是脑袋里哪一根筋突然断了,我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小姐,我一直以来都有个疑问。」
『嗯?』她转头看著我,『你说。』
「就是……你们女孩子自己来夜店,是不是都期待男生来搭讪?」
问完过了三秒,我才发现我是笨蛋。然后我企图想跟她说不需要回答,我问了一个笨问题,很抱歉,没有其他意思之类的话……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就回答了。
『我必须承认,有些是,有些不是。』
「喔……」我故作思考地点点头,期待这个话题快点过去。但她却接著说……
『如果是你来搭讪我的话,就可能会成功。』
「喔?真的吗?为什麼?」
『因为你长得很亲切啊!』她说。
小希听到「亲切」两个字的时候,笑喷了几滴口水。
「有这麼好笑吗?」我扁著眼睛看著她。
『她的形容词还蛮准确的呀!』小希说。
「准确?那她的下一句大概更准了。」
『她下一句说啥?』
「她说,长得就像里长伯的儿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小希的笑声。
不知道为什麼,看著小希笑得很开心的同时,我心里感觉到一丝丝的痛苦。
难道长得像里长伯的儿子那样的亲切,也是一种罪过吗?
阿忠说过我长得像「超级路人六号」,现在大概要改成「超级里长伯的儿子十号」了吧,我想。
『里长伯的儿子,你要带我去哪里玩?』小希很俏皮地笑著说。
「带你去打棒球好了。」
『打棒球?』
「是啊。去过吗?打击练习场。」
『没有去过。』她摇摇头。
「喜欢棒球吗?」
她点头如捣蒜,『很喜欢,』然后表情立刻改变,『但是会怕。』她说。
「为什麼会怕?」
『因为打到身体会很痛啊!』
这不是废话吗?
在这种很冷的天气到棒球打击练习场里面去打球,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因为如果你没有做好热身,身体里的那些筋骨在冬天寒冷的低温下特别僵硬,一个不小心的使力,就可能让你受伤。
所以我换好了一堆代币之后,选择时速九十公里的球道练习挥棒,而且在进去之前,我还做了一阵子的暖身操。
在此同时我还叮咛小希,一定要做暖身操才能进去打,不然明天肯定肌肉酸痛。
话刚说完,我一个后仰,差点闪到腰。
『阿尼,你常打吗?』小希说。
「不算常耶。」
『九十公里很快耶,你打得到吗?』
「当然打得到,」我有一种被轻视的感觉,「就算我不常打,这也只是九十公里好吗?这是非常慢的!」我说。
然后我连挥了十几个空棒。
「芒果你个酸梅!怎麼会打不到?」这是我心里的OS。小希在外面看著我,笑得有点尴尬。
「小希,九十公里是很快的,你要小心。」在小希进打击区前,我叮咛著她。
『我刚刚看就觉得很快呀!我好害怕!』
「别怕,陈金锋锋哥说过,球来就打。」我说。
然后她随便挥都打得到球。
「巧克力你个百香果!这女的是天才吗?」这是我心里的OS。小希回头看著我很开心地笑著,而我笑得有点尴尬。
接著换到时速一百公里的球道,下场依旧。我还是一直挥空棒,小希还是一直打出安打。
后来我故意把打不到球的原因归咎於穿太多,穿太厚,很久没运动,投球机都丢坏球…………这些理由上面,小希只是笑著,但她的眼神却在跟我说:『牵拖!』
经历了一百一十公里,一百二十公里的洗练,小希开始打不到球了,而我开始抓到球感,频频将球打得又高又远。后来我很臭屁地对小希说:「因为前面的球太慢了,太慢的球我不会打」,惹来小希一双白眼。
她的白眼是正确的,因为我在一百三十的球道上,二十一球只打到两球。
打到手上剩下三个代币,我们两个站在一百四十公里的球道前,我心里思考著要不要进去丢脸时,小希靠近我的耳朵,并且指著离我们不远的一个男生说,『刚刚那个男生进去,一球都没有打到,被他的朋友耻笑。』
感觉她像是在提醒我,不要进去丢脸,不然她会耻笑我。
「那你觉得我打得到吗?」
『你想听实话还是谎话?』
「先听谎话。」
『阿尼最厉害了,两百公里都打得到。』
「铐!你这个是唬烂,不是谎话。」
小希笑到弯腰。
「那实话呢?」
『实话很残酷,就是你打不到。』
「那如果我打到怎麼办?」
『打到有很多种啊,乱挥或是短打当然就打得到。』
「那你说说看,怎样算是打到。」
她想了一想,『你要连续击中五球以上,而且都要飞出去才算打到。』她说。
「如果我打到了,我能要求奖励吗?」
『什麼奖励?』
「例如小希爱的拥抱之类的。」我鼓起勇气说。
小希脸上一阵红晕,不好意思地把视线移开,然后推我进球道里『还敢要奖励,你先打到再说。』
一枚代币可以打二十一球。在那二十一球里面,我很认真地挥击,只擦到三颗,时速一百四十公里,等於是球一离开发球机,你就要挥棒了。
挑战失败,我心情沮丧,带著失望的表情走出打击区,小希坐在外面,笑著看我。
「失败……」我叹了口气,「爱的拥抱没了……」我说。
『谁说的,你还有两次机会啊!』她拿出剩下的两个代币说。
通常故事进行到这里,整个发展的方向就开始不同了。男主角这时受到了女主角的鼓励,拿了那两个代币进打击区之后,就像变身成陈金锋一样,一连挥出好多好多的安打,每一球都扎扎实实地击出去,那球棒与球互击的声音真是美妙,球的飞行轨迹在天空画出漂亮的弧线…………
走出打击区,女主角起身上前献出爱的拥抱,两人还轻轻的一吻,背景音乐响起,是整部戏的主题曲。
好了,别作梦了。
那只是戏,而我不是陈金锋。
*站在打击区里看著一百四十公里时速的球朝你飞来,真的很快。*
*用这个来赌爱的拥抱,我真是笨蛋!*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了一顿很有学术研究味道的晚餐。
因为我们的话题,在讲「诗」。
我只是个会写文章的人,「诗」对我来说有难度,虽然我也写过。
会写文章不表示一定会写诗,但我有把握会写诗的人一定会写文章。
如果文章表示集文化之大成,那麼诗就是集文章之大成了。
杜甫杜牧李商隐这一些伟大的诗人,如果他们现在还活著,我敢说他们的文章一定会造成一阵轰动。
「不过李白就不一定了,他这个人感觉很白烂,说不定写出来的文章一样白烂。」我说。小希听完笑得很灿烂。
『为什麼你只针对李白?』
「因为他写过一首诗,叫做《怨情》。诗是这样写的: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嗯,这首我知道,然后呢?』
「看起来他是写了一首很美的诗,只为了一个美女的蹙眉在伤感。但为什麼没有人发现他只是在掩饰他是个偷窥狂的事实罢了?」
小希听完呵呵地笑了。
「而且如果把这首诗拿到现在来看,根本就是一个狗仔队写的诗。」
『为什麼?』
「你看嘛,整首诗的意思就是某个被狗仔跟踪的女艺人回到家拉开了窗帘,然后坐在自己的沙发上,心情不好深皱著眉,后来竟然哭了,不知道是被哪个男艺人抛弃了,心里愤恨著他。」
『所以你怀疑李白是狗仔?』
「不是怀疑,他根本就是。」
小希说我想太多。
后来她问我,写小说跟写诗哪里不同?
我告诉她说,「诗」必须用最少的字句,说出最多的情感或想表述的意义。但「小说」是用最多的字句,来说完一个故事或是一件事情。
「有时候一首诗,二十个字,可能写了二十年的岁月。但一部小说,两万个字,可能只写了故事发生的那一夜。」我说。
『哪一种比较难?』
「看起来当然是诗比较难。」
『所以你不会写诗,是吗?』
「应该说,大家都会写诗,大家都会写小说。」
『只是写得好不好而已?』
我摇摇头说,「只是有没有写出情感而已。」
小希似懂非懂地看著我,我喝了一口饮料,然后继续解释著。
「就拿抽菸来说吧。抽菸只是一个动作,大家都会写抽菸。但是要把抽菸写得好看,就在於有没有把抽菸的情感写出来。」
『抽菸也有情感?』小希问。
「抽菸当然有情感。有些人抽菸抽得很帅,那麼看著他抽菸的人有一种情感,抽著菸的人本身也有一种情感。就像电影里某些角色经历了一些情节,某天夜里,在窗边深深地吸了一口菸,然后慢慢地吐出来,观众看著他抽菸,就能感受到他在演什麼。」
『那你会怎麼用诗跟小说来写抽菸?』
「如果你用诗来写抽菸,那你可以写这样,饭后一根菸,快乐似神仙,飘袅白烟里,如置天堂间。」
「如果用小说的方法来写抽菸,那麼我曾经写过两个。」
「第一个是“抽烟是一种情绪输送,你把不健康的尼古丁跟焦油吸到肺部里,然后把不健康的心情跟情绪吐出来,既然都是不健康的,就不需要再去多想什麼了”。」
「第二个是“上帝决定你的灵魂需不需要尼古丁”,因为上帝是个老菸枪,如果他在创造你的时候正在抽菸,那麼你的灵魂就会记得那尼古丁的味道。等到你到的凡间,你一定会学会抽菸,因为你的灵魂需要尼古丁。」
「从我在诗的发挥上面,跟我在小说的发挥上面,你就会看出差别。我不是个很会写诗的人,所以关於抽菸的诗,我只能写到六十分。但关於抽菸的小说,我可以写到八十分。」
「我在小说的情感拿捏上比较顺手,因为已经写习惯了。但我在诗的情感拿捏上比较生疏,因为我不是诗的高手。」
『所以,你的重点是情感,不是你写了些什麼?』
「对。」我微笑点点头,「就算你只写了一行字,只要有情感,那一行字都会让人感动到哭。」我说。
『那你可以把走路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可以把发呆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可以把吃饭写得很感动吗?』
「有情感,就可以。」
『那你……』她才刚开口要继续说东说西的时候,我打断了她。
「就算是我们这样普通的对话,只要有情感,我就可以把它写得很感动。」我说。
她听完,渐渐地露出微笑,表情生动地看著我,大概过了十秒钟,『那现在的我们,你会怎麼写?』她说。
「你想听?」
『我想听。』她点点头。
「那我要讲罗。」
『不可以耍白烂喔。』她说。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看著小希的眼睛,便开始说。
「上辈子烧了好香,我才有机会能跟你一起吃这顿晚餐。」
『你在耍嘴皮,不是在写东西。』
「也是上辈子烧了好香,我才有机会能住在你家对面,当你的邻居。」
『这也是在耍嘴皮。』
「我是先认识了乖女儿的铃铛声,还有被你摔坏的电视机,然后才认识你。」
『然后呢?』
「我喜欢你的大卷发,你做的信袋,你玩到五十级的貂婵,还有那个叫做想念的味道。」
『阿尼,你在写情书吗?』
「乖女儿住在我家五天,我每天都在跟它说,你想念你妈妈吗?我很想念她。」
『………』
「是的,我很想念她,但是我不敢告诉她。」
「现在,她问我,要怎麼写现在的我们。」
「我想跟她说,那个我很想念的人,就在我面前,但我依然想念她。」
我看著她的眼睛,看著她的表情,她每一丝情绪的变化,还有她的笑容。
我不知道她觉得我「写」得感动与否,我只记得,她笑得很美。
过了不知道多久,她问我,『写完了?』,我点点头,
『写完了,要取个名字啊!』
「取名字?天啊,我最不会取名字了。」
『那我来想名字好了。』
「好,就给你想。」
『可是我现在想不起来。』她吐了吐舌头。
「没关系,想到再告诉我吧。」我说。
然后我们结完帐,走出餐厅。台北的冬夜,温度低得让我想骂脏话。
我把双手插进口袋,她把双手放进她的外套里。
走在往停车场的路上,我转头问她。
「我写得好吗?」
『不告诉你。』她有点淘气地说。
「我写得不好吗?」
『不告诉你。』
「我写得你不满意吗?」
『不告诉你。』
一阵冷风从后面吹来,我感觉到阵阵寒意,但那阵冷风当中,却有著“想念”的味道。
我回头看著她,她的大卷发随著身体走动的韵律在摆动著。时间好像回到刚认识她的那天,她的大卷发吸引了我的视线。
行人用的绿灯,小绿人在奔跑著了。
剩下五秒,我们还有一整个路口要过。
我一边急著过马路,一边担心她没有跟上我的速度。
念头一转,我加速跑过了路口,我以为她会跟上,但她却被红灯留在路的那一边了。
那一刹那间,我想起了这个熟悉的画面。
三点钟男生是我,九点钟女生是她,我们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麼事?
突然间,我变得没有联想力了。
『你可以牵我的手。』穿越马路之后迎向我的她,笑著对我说。
『因为一个人等红灯,感觉很寂寞。』
*一个人等红灯,感觉很寂寞。*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一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占了多少份量?
而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又能占多少份量?
是时候该说再见,就是时候接受离别。
只是………说再见的当下,
那个人在你生命中的份量,会不会改变?
过农历年之前,我总算把稿子交出去了。
如玉说她要去给天公妈还愿,因为她跟天公妈祈求,如果阿尼可以在过年前交稿,那她就要买三只大寿龟去祭拜他。
「大寿龟不好吃,有的食品厂做的都太甜。」我说。
『你管人家做的甜不甜!』电话那头,如玉带著怨气说,『管好你自己的作品就好!你自己想想,多久没新书了?』
「很久了吗?」
『当然很久了!』
「我不觉得很久啊!」
『都已经在台北快住一年了还不久?』如玉说。
可是,是真的啊,我真的不觉得很久啊。是时间过太快?还是我的感觉太缓慢?还是我希望时间跟感觉都慢一点?
在我未满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每天都过得很慢。因为课业很重,我不喜欢这种「很会念书才有书念」的教育制度,偏偏那个年爱的我们,大学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四十几。
在我快满十八岁的前几天,我觉得时间变得更慢了。因为我想考机车驾照,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骑机车。
在我大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我不是才刚进大学吗?不是才刚迎新过吗?为什麼突然间我就大四了?
这辈子时间过得最慢的是当兵的两年,每天都像是一年那麼长。那种感觉像是被菩萨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孙悟空,你一直抱著「唐三藏会来救我」的希望,但是菩萨却对你说「唐三藏已经嗝屁了」。
对,就是绝望,当兵的日子慢到你会感到绝望。
然后退伍了,时间又把油门踩到底了。一直到已经三十二岁的现在,我都还在怀疑说,「咦?我不是刚退伍吗?怎麼过了八年了?」
暮水街的一年快过了吗?为什麼我一点都没感觉呢?
我真的很久没出新作品了吗?为什麼我一点都没感觉呢?
就这样说著说著,新年就到了。
过年,很多人都要回家,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准备回高雄,而小希准备回花莲。都已经当了这麼久的邻居,我才知道小希是花莲人,我真是够雷格的了。(雷格,英文是Lag,原意是电脑的运算速度延迟的意思,后来衍生出反应或知道消息的速度太慢的意思。)
因为小希要上班,所以我替她买好了从台北往花莲的自强号车票。
每当过年过节,要返乡的人潮就像是要逃难的难民一样,一大堆一大堆人挤在车站想要搭上车,好像没搭上车就会被留在战区一样。
我载小希到车站的时候,车站已经人山人海了。
小希说车站旁边人太多,车不好停,要我让她在路边下车就好,她可以自己走进车站去。
就在她跟我说拜拜,然后提起装著乖女儿的宠物袋下车关门的那一刹那,我的心突然揪了一下。看著她一直走远,直到没入人群里消失……
「我怎麼开始想念你了?」我听见自己这麼说。
然后我深呼吸一口气,开著车子上高速公路,直奔高雄。
结果我开了六个半小时才到高雄,高速公路的平均时速只有六十。
哼!真是「高速公路」啊!
忘了是初几了,那天晚上我接到小希的电话。时间是半夜几点我也忘了,我只知道我跟好几个疯子在KTV里唱歌,我接起电话说「喂」的时候,阿忠正好在唱「领悟」。
「啊~~多麼痛的领悟~~~你偷走我的内裤~~」
干!乱改歌词就算了,他还唱到破音。
『好热闹啊!』小希说。
「是啊,一群疯子。」我掰开那群疯子,拿著电话走出包厢。
『你们在唱歌?』
「不,正确一点说,是他们在唱歌,我在当DJ。」我还刻意强调了“他们”两个字。
『只是……为什麼我刚刚好像听到………内裤……?』
「………呃……没啦,你听错了……」铐!我为什麼要帮阿忠解释?
『阿尼,你为什麼不唱呢?』小希问。
「噢!因为我唱歌太好听,他们禁止我唱。」
『真的吗?』小希笑了起来,『改天唱给我听好吗?』
「OH!NO!NO!NO!」明知道小希看不见,我还是伸出右手食指左右晃动地说,「听我唱歌可能会爱上我,这个太危险了。」
『所以你不希望我爱上你罗?』
突然我觉得话题有点……恐怖,所以我立刻转移焦点。
「花莲冷吗?」我说。
『嗯,还蛮冷的。』
「高雄还好,而且还有一堆疯子,今年过年应该会很热。」
『感觉你的朋友们都很好玩呢,我有机会认识吗?』
「当然有机会,不过你要小心,他们都不太正常。」我说。
然后,我点了一根菸,打火机的声音被小希听见。
『你在抽菸吗?』
「嗯,是啊。」
『不要抽太多,好吗?』
「这是我今天的第一根。」我说。
『十二点过了,当然是今天的第一根。』
「你果然很聪明,这都唬不过你。」
然后,我们发呆了一会儿,彼此都没有说话。
『阿尼,新年快乐。』小希首先打破沉默。
「小希,新年快乐。」
『这是认识你之后的第一个新年呢。』
「是啊。」
『明年还能跟你说新年快乐吗?』
「当然可以。」
『后年呢?』
「也可以啊!」
『大后年呢?』
「你要几个大后年都可以。」
『希望如此……』小希说。
「一定如此。」我说。
『阿尼,我该睡了,明天一早要跟家人出去呢。』
「好,晚安,小希。」
『晚安,阿尼。』
两秒之后,小希挂了电话。
这时我才说出「我很想你」。
唉……我真是笨蛋。
*我很想你。*
过年后,出版社订好了我的新书出版日期,在二月底。
如玉打电话给我,要我去签新书的合约,我们约在她的办公室,下午三点。
到了出版社才知道,他们计划要办一个新书发表会。
对於新书发表会我虽然不陌生,但是每一次面对媒体,还是会有点怪怪的。唉,我就是这种不太会跟媒体交际的人吧。
「能不能不要发表会,发新闻稿就好了?」我问。
『不行。』如玉斩钉截铁地说。
「那能不能不要叫太多记者?」
『不行。』
「那能不能……」
『你少在那边赖皮,办活动是为你好,而且你这麼懒,这麼久才交出一本书,要是不再认真一点,一些新人马上就要超越你了!』如玉说。
「被超越很正常不是吗?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我这种十年老浪了……」我自己揶揄了自己一番。
『你确定你还在江上吗?』,没想到如玉更狠。
「呃………」,顿时,我语塞,「好啦,那我在水沟里可以吗?」
『这个月有一个新人,书卖得很好,人家是女孩子,而且这只是她的第一本,结果都快追上你的脚步了。』
「喔?真的吗?写些什麼啊?」
『写她跟她的猫的故事。』
「喔?所以这本书被归在宠物类吗?」
『……』
「不是吗?那是养殖类?」
『………』
「也不对?那是什麼?猫会说话吗?奇幻文学类?」
『…………』
就在我要继续猜下去的时候,如玉就歇斯底里了。
又过两天,我到出版社去拿点东西,遇到了如玉,还有一个正妹。
通常我在出版社看到如玉都会像是被吹箭射中脖子一样,突然间没什麼精神地瘫软下去,不过那天看见她旁边站了一个正妹,感觉精神百倍。
后来我跟那个正妹哈拉了一会儿,问她在出版社哪一个部门工作,她说不是,她是一个新作者。
然后她从包包里拿了一本书给我,『这是我这个月出的新书,您是前辈,还请您多指教。』她说。
「哇铐!」看见她的笔名,我吃了一惊,不自觉地惊呼。
她是惆怅小姐。
「小希,她是惆怅小姐。」我回家跟小希说,还一边把书递给她,小希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她出书了?』
「对,而且卖得很好。」
『她写得那麼好,一定卖得很好啊!』
「今天我在出版社遇见她。」
『她长得怎样?』
「是个正妹。」
『天啊……』小希有点陶醉地说,『又会写文章,长得又漂亮………』
「你也是正妹啊,你也可以写文章。」
『我有在写啊,而且我都写在我的部落格上面。』
「我怎麼不知道你有部落格?」
『你又没有问。』
「你又没有讲。」
『你又没有问。』
「你又没有讲。」
『你又没有问。』
「你又没有讲。」
然后我们就陷入这个对话回圈里了,一直到小希把她的门关上才结束。
二月底的时候,我的新书出版了。
发表会随之而来。
发表会大概就是记者会,都是长那个样子的。
有一张很长的桌子,桌子上都是饮料和水果,还有一堆切得四四方方的一口蛋糕。门口有张接待桌,上面有条粉红色的布,那是给出席的来宾和记者签名用的。
比较不一样的是,这场新书发表会,顺道替惆怅小姐的书作了一波宣传。
她跟我一起出席,一起坐在最前面的受访席上。记者问的问题依然很制式,我们的回答也依然很官方。
其实这也蛮正常的,我们只是作者,不是什麼明星,记者的新闻也只是要写到我们的新书,不是要写我们的八卦。
发表会结束之后,宜珊打了电话来恭喜。
『你好久没出书了,我以为你不写了。』她说。
「怎麼大家都说很久,我一点都不觉得久啊。」
『读者不喜欢等待,等待的感觉都是特别久的。』
「写书需要长时间的累积与消化,写得快不一定写得好啊。」
『恭喜你出新书,阿尼。』
「谢谢你,宜珊。」
『我昨天就收到这本书了,你们出版社寄到我公司的媒体公关书,昨天晚上我就一口气把它看完了,很好看喔。』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不是看我的书的?」
『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宜珊说。
说完,我们都笑了。
唯一不同的是,我心里已经没有难过的感觉在了。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
我在开门的时候,发现门上的那个“阿尼的信袋”里,放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面写著:
『阿尼:
你不在的时候,房东来过了。他说打你的电话打不通,要我问你是不是要继续租下去。
原来,你只是要在这里住一年啊。
为什麼你没有告诉我呢?
我在我的部落格写了一些东西,我说过一定要给你看看的,下面是网址,你就自己连上去看一下吧。
如果你觉得写得不错,记得替我留言,说些鼓励的话喔!
小希』
我这时才真的有感觉,原来,我真的已经很久没出书了。
原来,在暮水街的一年,过得这麼快。
洗完澡之后,头发还是湿的。
我穿著长T恤,牛仔裤,把自己丢到沙发上,打开电视,转到电影台,然后开始发呆。
电影台又在播《X情人》了,梅格莱恩又骑著脚踏车准备单挑大卡车。
这时门铃响了,小希自己开了门进来,然后对著我说:『我要去买红豆汤加芋圆,你要吗?』
「好,麻烦红豆多一点。」我说。
『嗯……你在看什麼?』
「喔……是一部车祸片……」
『嗯……是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
说完,我们对望了一眼。
然后,我们都笑了。

红豆汤加芋圆很好吃,尤其是小希买的。梅格莱恩还是被撞飞了,没办法跟已经放弃天使身份的尼可拉斯凯吉在一起。
没办法,那是电影,是已经拍完的电影,不会有其他的结局,他们就是不能在一起。
如果人生就像电影,那麼谁跟谁能在一起,是不是也都照著剧本来呢?
如果是,那剧本是谁写的?剧本里的角色会不会再被撞飞?剧本里的天使会不会掉眼泪?
其实我想这个有点多余,因为人生的下一秒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麼事,就像梅格莱恩不知道自己会被大卡车撞死一样。所以人生跟电影的相同点,大概只有「生命的未来不可预测吧。」
小希在她的部落格上面写了很多文章,从我地震陪她到天亮那天开始,一直到最近。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她的部落格,有些文章我看得哈哈大笑,有些则是让我差点掉眼泪。
她为部落格取了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叫做「傻孩子过日子」。
而她最近的一篇文章,属名是「给阿尼」。我看了有点惊讶,也有点紧张,我手握著滑鼠,有点颤抖的点了下去………
铐……,要输入密码……
就在我为此有点翻白眼的时候,密码输入栏下面有一行字,写著「提示:你搬来的那一天」,然后我抬头看著天花板想半天,完全想不起来到底是哪天。
然后我想到租屋合约上面有写,於是我翻箱倒柜,找了半天,就在我以为合约不见的时候,结果发现它就在放我的电脑旁边。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十一日」。
我照著上面的日期念了一遍,然后输入960313……
结果是错的。
「会不会要西元?」我心里这麼想,然后输入20080313……
结果还是错的。
「20080313也不对?为什麼………?」然后我发现我输入的年份错误,所以我又重新输入20070313……
铐………,还是错的。
「是不是不需要年份?」我边怀疑边输入0313………
终於对了………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
阿尼,你知道吗?我要设定密码的时候,想了很久很久,都想不起来你搬来的时候到底是哪天。后来我从自己收集的一大叠发票中,找了一年前左右的7-11的发票,看见一张买了两瓶可乐的,上面写著2007-03-1320:37。我想起了那是买给你的两瓶可乐,那是垃圾车来的时间。
那是你出现的那一天。
然后时间不知不觉地走了,遇见你的时候是春天,然后夏天到了,就在我还在感叹还没到垦丁去跟夏天的太阳说哈罗的时候,秋天突然就来了,然后发现日落的一天比一天快,却一天比一天还要晚天亮,台北已经进入了冬天。
现在,又快要春天了,我们当了邻居,就快要满一年了。
一年的时间,到底是多长呢?有没有长到让人忘记些什麼?还是只短到让人记不得什麼?
我不敢说我能记得跟你相处的每一天,但是我敢说,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我载你到车站去搭车那天,你问我,我身上的香水味是什麼,我说,那叫做想念。
但其实它不叫想念,它叫做「离别」。
看著你所乘坐的客运缓缓地离开我的视线,我突然发现「离别」也能叫做「想念」……
因为离别会让人更想念。
房东跟我说你只要租一年那天,我觉得我身上的香水味变了。因为再过没多久,你就要离开暮水街。
阿尼,一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占了多少份量?
而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又能占多少份量?
如果小希能活到六十岁,那麼一年对小希来说,只是占了六十分之一。
而阿尼在小希的生命里出现了一年,也只占了六十分之一吗?
对不起,我的算术很差。
因为我算出来的答案,是永远。
我说过,我一定会让你看看我写的文章,而且你答应过我,一定会告诉我写得好不好。
我写得好吗?阿尼。
如果我写得很好,你是不是愿意留下来?是不是愿意继续留在暮水街?
那天我们在餐厅里吃饭,我们聊到了诗,聊到了情感。我说要为你那天说的那些话取一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就叫作《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好吗?
是时候该说再见,就是时候接受离别。
只是………说再见的当下,那个人在你生命中的份量,会不会改变?
阿尼,答案是会的。
因为那份量只会变得更重,而不会变轻。
*嗯,就叫做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
九十公里时速的球道很多人要打,我排队排到有点抓狂。然后旁边的一百公里、一百一十公里、一百二十公里、一百三十公里也都一样,至少都排了五个人以上。
一枚代币二十一颗球,每一颗球之间间隔六秒,就有一百二十六秒,也就是一个人要打两分多钟,五个人就要打十几分钟,光是站在那边看,身体就冷掉了,进去打肯定打不好。
我是说我啦,如果是棒球高手,就算身体冷,只要一投币,随便打都比我好。
一百四十公里的球道,只有一个高手在使用。我看著他一次又一次把球打得又高又远,那击球的声音更是吓人。
他走出球道之后看著我,问我说「你要打吗?」
「我在等那边的。」我指著九十公里的球道说。
「放轻松,让身体去感觉球来的速度,然后提早挥棒,你也能打到一百四十公里的球。」他说。
「我有打过,但是打不到,顶多擦棒。」
「有擦棒就是好的开始,那表示你有这样的反应。把当时擦棒的感觉记下来,那就是你跟上速度的反应,只要习惯这个反应,就能打到球。你现在进去,试著提早一些些挥棒,一定打得出去。」他说。
然后他替我开了门,示意我进去试试。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拿著代币走进去投入机器,然后很紧张地拿起球棒,发球机开始运转……
我想起小希。
『阿尼最厉害了,两百公里都打得到。』小希说。
「铐!你这个是唬烂,不是谎话。」
我记得小希笑到弯腰。
『你要连续击中五球以上,而且都要飞出去才算打到。』她说。
「如果我打到了,我能要求奖励吗?」
『什麼奖励?』
「例如小希爱的拥抱之类的。」
『还敢要奖励?你先打到再说。』
我想起小希推著我进打击区,然后站在外面替我加油。
一百四十公里真的很快,快到眼睛才刚看见球,它就已经到了。
那位高手先生站在打击区外告诉我该注意什麼,他说我太僵硬,他说我太想去碰球,他说我挥棒不自然,他要我别太用力,让身体自然去反应那个速度。
然后我击中了。
球飞得又高又远,直直地往最高最角落的网子飞去,「对!漂亮!就是这样!」那位高手先生说。
但我只感觉到手一阵酸麻痛。
下一球我又击中了。
球还是飞得又高又远,直直地往最高最角落的网子飞去,「对!你抓到了!再来一个!」他鼓励著我说。
下一球再击中,再下一球,再下一球………
我突然有点想哭的冲动,因为我连续打中了五球,小希却不在我后面了。
小希说,如果我觉得她的文章写得好,我愿不愿意留下来?愿不愿意留在暮水街?
那天晚上,我没有在她的部落格里留言,一个字都没有。
但是我却彻底地失眠,外面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撒进我的屋子里,电脑没关,风扇的声音低鸣。
隔天,我打电话给如玉,跟她说我要在两千零八年十一月出一本书,她用一种我好像吃错药的语气问我:『你怎麼了?阿尼?你没事吧?你生病了吗?』
「没有,我很好。」我说。
『你从来没自动说过要在什麼时候出书的,为什麼突然间………』
「因为我想写啊。」
『那你要写什麼?』
「写一部小说,我要用最少的人物,写一部好看的小说。」
『那书名呢?』
「就叫《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吧。」
『暮……暮什麼街?』
「《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我重复了一次。
『哪个暮?什麼几月几号?………』如玉继续问著,而我却想著另一件事。
我记得我跟宜珊聊过,『你能写一封一万字的情书吗?』宜珊问过这个问题。
「如果我很爱她的话,一万字只是普通字数而已。」我说。
如果《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是给小希的情书,那麼我能写几万字呢?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我只是在挂了如玉的电话之后,打电话给房东,然后告诉他,我会再去汇钱给他。
「为什麼要汇钱给我?」房东问。
「因为我要继续租啊。」
「你不是只要租一年吗?」
「我想………」我停顿了一会儿,「一年的时间,大概不够我写一本书吧。」我说。

*小希,能当你的邻居,我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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